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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抓实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 发布时间:2024-01-18 11:46:55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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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乡财政所原所长李某违规公款报销餐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太平镇兴华村党总支书记方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施甸县纪委监委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化落实以“小”见严纠“四风”,施甸县纪委监委紧盯违规吃喝、违规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瘴痼疾,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纠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上下联动、贯通发力,不断提高纠治“四风”的精准度。

“我们坚持日常监督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推动相关主责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围绕到基层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违规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各类“四风”问题自查自纠4次,发现问题11个。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从关键处发力,开展多维度、全方位的“固堤行动”。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运用“推磨式”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50个,移交“四风”方面问题线索4件;紧盯“八小时外”,每月对违规饮酒、违规吃喝等纪律作风问题开展至少一次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5期12人,形成常和长、严和实的震慑力。

此外,针对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制发《施甸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施甸县公务用车财务报销管理工作制度》《施甸县公务用车调配管理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管理等,用制度红线捆住“任性的权力”,从源头上遏制“四风”顽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吴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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