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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执纪质效——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协同监督

  • 发布时间:2024-11-25 09:20:54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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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由相关监督检查室牵头,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纪委监督力量,聚焦助农惠农补贴发放、农资供给、资金保障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各监督组通过走村入户、下沉农田和农资销售网点,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战优势,精准发现问题,不断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落细惠农政策。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这一工作机制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

今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通过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监督任务、监督力量有效统筹、合理分配,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提质增效。

在凝聚监督合力上,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内”“外”两条腿走路,发挥系统优势,坚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综合发力,提高办案质效。

一方面,加强内部贯通融合。实行纪委常委领衔办案机制,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形成了“动车组”效应,跑出了监督“加速度”。

普洱市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工作试行办法、派驻机构开展纪律作风“双随机”监督检查的实施试行意见,着力破解派驻机构监督调查人手不足、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均等突出问题。组团联动将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组建成相对固定的4个联动协作组,建立“纪委监委领导领衔+监督室+审查室+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模式,形成监督执纪监察合力,实现监督执纪监察联动的“集团化+战区化”的联动协作。

“根据案件查办需求,将‘室组’‘组组’联动力量灵活配置,分管领导强化统筹,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做好业务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办理相关问题线索,组与组之间人员相互调配、信息共享、力量整合。”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室组”联动,审查调查室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联动座谈,对一个阶段的监督方向、监督重心、具体问题和相关业务开展交流探讨,推动审查调查、监督执纪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实践中,我省聚焦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完善联合办案机制的部署,把纪检监察系统内各要素有效集成、协同联动,切实解决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监督执纪执法难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作了深化探索,在强化联动配合上下功夫,补齐监督短板,提升协同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在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联合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组组”“室组”“室室”工作模式基础上,宜良县纪委监委组建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实行“1+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实现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陆良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厘清“室组地”联动协同的内在机理,开展“一季一专项、一月一重点”点题监督模式,通过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调研“找题”、上门走访部门“征题”、主动向党委汇报“商题”等方式,确定“一季一专项、一月一重点”监督选题,从点上破题带动面上推进。同时,采取“室组地”联动、“分片区”协作方式,将全县1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2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设置为3个协作联动片区,由县纪委监委3位副书记牵头,采取人员统一调配、线索统一处置、资源统一使用的方式,把各项任务精准到点、责任落实到人,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分散、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强化外部协调联动。我省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深化“巡审联动”,探索“巡统同步”,构建起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的机制保障,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

临沧市出台相关工作意见,积极探索“巡纪审”联动机制,将巡察“政治体检”、纪检监察“政治监督”、审计“经济体检”3方优势有机结合,在监督协作、线索研判、案件查办、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深度贯通融合,有力释放监督的“乘数效应”。

与之相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优势,持续推进联动贯通实战化,有计划地选取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开展“巡纪联动”“巡财联动”“巡审联动”,深入查找和治理行业性、系统性、深层次突出问题,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同时,积极探索由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的“巡纪”联动新路径,边巡边移边查,切实增强巡视穿透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完善联合办案机制,破除各个环节堵点,实现监督接力、方法贯通。

制定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在监督统筹上,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集中集成集束工作法”,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目标、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6个方面发挥了监督聚合效应。

坚持监督办案和系统治理一起抓,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一案看一域”和“从一域看一案”相结合,精准把握云南“政治地理”状况,同步配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两种资源,一体推进专案核查、系统施治两项任务,以政治生态本底调查推进丽江、曲靖等地和水利等行业政治生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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