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4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岳发才,保山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红旗桥边境检查站辅警,2024年8月6日10:0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明鸿亮,中共党员,隆阳区瓦马乡上拉堡村委会党建助理员,2024年8月11日20:4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 扬,中共党员,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2024年8月13日22: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余美林,中共党员,龙陵县勐糯镇海头村和谐党支部书记,2024年8月22日23:3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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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