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将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18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招聘岗位 |
姓 名 |
综合成绩 |
公益性岗位 |
段春雨 |
84.65 |
公益性岗位 |
慕璐璐 |
80.37 |
公益性岗位 |
莫秋欣 |
79.12 |
公益性岗位 |
邢黎娟 |
77.97 |
公益性岗位 |
余志强 |
77.71 |
公益性岗位 |
李 桐 |
76.48 |
公益性岗位 |
寸双艳 |
75.89 |
公益性岗位 |
郭自纯 |
75.83 |
公益性岗位 |
赵昂兴 |
75.39 |
公益性岗位 |
辉栋诚 |
75.37 |
公益性岗位 |
任荟蓉 |
74.76 |
公益性岗位 |
杨楚琪 |
74.26 |
公益性岗位 |
赵春运 |
73.84 |
公益性岗位 |
杨宇晟 |
73.79 |
公益性岗位 |
普诗淳 |
73.55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0875—2215696)。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