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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之“一把手”谈落实(三)

  • 发布时间:2023-07-21 16:55:27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龙陵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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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3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就让我们来听听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怎样贯彻落实。

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着力打造“清廉云南”建设龙陵样本

中共龙陵县委书记

牛永东

龙陵县委对标对表“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安排部署,从“立柱架梁”向精雕细琢推进,细化10个方面90项行动内容,建立起“一个专项行动一名县级领导抓总、一个部门统筹、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锚定全县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干部清正的目标,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龙陵实践。

一是同轴共转,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50余个,对5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二是同频共振,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下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一案五清查”,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三是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把清廉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串起来,建清廉班子、育清廉干部、推清廉政务、扬清廉民风。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严查严惩腐败问题。2023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下一步,龙陵县将对标对表目标任务,认识上再深化、合力上再凝聚、质效上再提升,将“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始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把“清单”转化为“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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