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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之“一把手”谈落实(十六)

  •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5: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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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3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就让我们来听听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怎样贯彻落实。

锻造四有民政干部 先锋领航民生保障

保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云波

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务实之举,是实现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在保山民政系统落地落实的坚强保障。

市民政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重点任务,突出民政部门特色,创建“锻造四有民政干部,先锋领航民生保障”模范机关。

一是有党性勤学习,提升民政干部“政治力”,打造政治机关。坚持把政治学习作为第一课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周“书香民政”的必学内容。

二是有爱心精业务,提升民政干部“战斗力”,打造效能机关。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第一要务,聚焦“两个革命”补短板强弱项,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和“弱什么就强什么”的原则,对民政业务知识常态讲常态训。

三是有奉献强落实,提升民政干部“服务力”,打造服务机关。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践行“三法三化”,压实“四项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有担当转作风,提升民政干部“凝聚力”,打造廉洁机关。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第一底线,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10个专项行动,让清正廉洁成为民政干部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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