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10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开展全市年轻处级干部和新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云娥为全市年轻处级干部和新任处级干部做专题辅导,并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要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团结奋斗、苦干实干,知责履责、知纪守纪,不辜负党的信任、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不辜负群众的期盼,奋斗、自信、干净地去迎接人生的“高光时刻”。
会议强调,要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善于学习思考的用心人,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把握学习重点和方向,善于思考总结。要做勇于担当的实干人,敢于吃苦、自找苦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3815”发展战略。要做为民造福的有心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
会议要求,要以案为鉴,把他人的教训作为自己的警醒,把他人的警醒作为自己的财富。要严于律己,守住内心、正心明道、严格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算好腐败成本账,树立后果意识,深度思考每件事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它对未来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与其事后后悔,不如当初不做。要守住交往关、权力关、生活关、亲情关。要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切不可当耳旁风,麻痹大意、涛声依旧。
全市年轻处级干部和新任处级干部共179人参加,并填写《集体廉政谈话登记表》和《廉政承诺书》。(吴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