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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4-07-02 16:05:06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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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进行巡察。2024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书记在听取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综合汇报时讲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制定74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措施对应、操作性强的整改工作方案。四是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以党组正式文件印发至下级党组织,并在党组会议和党员大会上通报学习。五是根据巡察反馈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整改情况

(1)关于“主题教育不严实,凝心铸魂有差距”整改情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相关资料进行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

(2)针对“理解认识有偏差,落实政策欠担当”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行学习研讨。通过新媒体,并结合调研走访等方式,线上线下宣传惠企政策,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3)针对“组织学习不到位,政治引领有缺失”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学思想、明方向、强信心、建新功”为主题的现场教学。严格落实轮值主题活动和分组联系活动机制。选送3期10人到省外高校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班。向会员企业推送“滇商大讲堂”等2期。

(4)针对“‘万企兴万村’行动有短板”整改情况。召开“万企兴万村”行动联席会议,深化对“万企兴万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增强企业的成就感、荣誉感,向社会传递民营企业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针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整改情况。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开展消费帮扶,购买价值0.26万元的农特产品。组织挂联社区村民干部20余人,到保山尚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协调多家企业,帮助社区吨袋加工厂协调解决订单不足等困难问题。

2.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民营企业诉求受理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推动将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办理机制纳入《保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关于建立联动收集办理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工作机制的通知》,畅通企业问题诉求反映渠道,促进合理诉求闭环管理。

(2)针对“引导关爱会员健康成长和商会健康发展不到位”整改情况。对第五届执委及商协会负责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了解掌握其征信情况,并签订诚信合规经营承诺。开展商协会负责人培训,引导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联合民政部门,走访调研运行不佳或无法运行的商协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会一策”。

(3)针对“开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不到位”整改情况。选送1期5人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培训班,以点带面,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将绿色发展作为民营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重点内容。

3.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对所属商会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开展乡镇(街道)商会建设督查,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加强直属商协会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商协会规范化、有效化建设10项工作任务。

(2)针对“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工作有偏差”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轮值活动机制,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工商联的凝聚力。坚持事前监督管理到位,严格审核把关轮值活动方案,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3)针对“会员归属感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再次催缴2023年会员会费的通知》,5名未缴纳的兼职副会长已全部交齐、执委补交3人。对参加市工商业联合会五届四次执(常)委会议考勤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定人定点定责”网格化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2024年来,共调研走访商协会43家次,民营企业80余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

针对“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对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切实做到应学尽学。

(二)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不够坚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整改情况

(1)针对“对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认识不深刻,站位不高”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工作重点任务,提高对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的思想认识。制定《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提出21条贯彻落实意见。结合保山现状,探索打造“清廉民企”或“清廉商会”。

(2)针对“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关于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案例,观看《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等警示教育片,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制定《直属商协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实施方案》,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0名,对直属商协会全覆盖。

(3)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业务培训1次,发放了“十个不予采信”告知函和《致报告对象及亲属的一封信》,督促班子成员会同家人按“首次报告”要求填写2024年个人有关事项。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公款吃喝”整改情况。对违规报销资金进行清退,并上交市纪委指定账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修改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运行机制。

(2)针对“违规在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餐中饮酒”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保山市严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规定(试行)》,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意识。组织观看《“看片人”成“片中人”》等警示教育片,切实汲取“片中人”教训,牢守底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整改情况。对违规报销资金进行清退,并上交市纪委指定账户。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针对“违规列支会议伙食费”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的学习,对发生和报销的账目严格审核把关。

3.关于“执行财政纪律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政府采购不严格”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规定。

(2)针对“会签审批不严格”整改情况。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外出考察报销不严格”整改情况。完善出差报销单据,并存入会计档案。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财经知识业务培训,并要求抓好业务知识自学。

(4)针对“公务接待不严格”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三)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年度述职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在2023年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执行“四必谈”要求,做到“六个谈透”。

(2)针对“2020年至2022年班子整改方案内容基本一致”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文稿“四审核”的要求,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杜绝与往年雷同的现象。把整改措施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应改尽改。

(3)针对“理论学习研讨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修改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有效性。依托“学习强国”、云南省干部在线教育等平台,督促党员干部抓好自身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2.对于“机关党建基层工作薄弱”整改情况

(1)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不实”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通过组织退休党员干部进行党内法规学习、开展交心谈心等形式,引导退休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2)针对“文风学风不实”整改情况。针对表述错误的文档进行修改完善。认真落实公文处理、管理各项规定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办文办会的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对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调整科级干部动议程序缺失”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条例》和熟悉工作程序。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则》,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倒置”整改情况。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针对存在问题和短板,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成立核查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提出核查意见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对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进行梳理完善。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规范”整改情况。对不规范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梳理并作更新完善,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严格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如实记录干部选任的主要工作和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凡党组会议讨论涉及班子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或者是干部任职考察谈话环节,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回避。

(四)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规报销资金进行清退,并上交市纪委指定账户。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

(二)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做到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3990266;联系地址: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北附楼;电子邮箱:bssgsl@163.com。

中共保山市工商联党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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