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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昌宁县漭水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4-09-05 09:35:34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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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漭水镇反馈了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会前,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在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镇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通报了近年来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市委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漭水镇党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巡察发现漭水镇党委在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执行力不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弱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有差距、党建主体责任未扛牢扛实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市委巡察组组长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和整治不正之风。三是强化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从实抓牢整改,充分发挥巡察促进发展作用。

漭水镇党委书记表示,巡察组中肯地指出了漭水镇党委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事实是,客观准确,对巡察反馈问题完全接受。一是以最诚恳的态度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二是以最严苛的标准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以最有力的举措全面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及面、查缺补漏,使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过程,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漭水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挂联乡镇相关领导,漭水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内设机构、所属基层单位负责同志,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监委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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