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室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聚焦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深入剖析治理根源,推动整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长期见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保山篇章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服务。
(二)按照整改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等形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安排。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专班,并将专班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备案。二是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了向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进行了党内通报,同时将印发材料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备案。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并向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监察室进行了报审,同时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进行审核。
(三)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报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的3个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改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一是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例会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9月底,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例会学习19次、研讨交流15次,撰写发言材料22篇。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梳理保山发展现状及优势,从保山融入中缅经济走廊建设方面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同时抽调2人参与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编报信息简报30期、专刊信息2篇,其中,被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1篇。
2.针对“以文辅政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入牵头起草的各类材料,确保牵头起草的文稿体现政治的高度,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市委安排,未出现牵头起草的材料表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二是5月以来,每天对国家、省、市要情进行摘记,跟踪把握上情、市情、下情和形势、态势、趋势变化。截至9月底,编写《每日要情摘记》106期。三是抓住领导研究工作、会议讲话、批示要求等契机,努力领会上级的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注重“换位思考”,力求参谋思维与领导思维“同频共振”,未出现牵头起草的材料被大幅修改的情况。
3.针对“开展调查研究有差距”问题。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大兴调查研究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注重“小切口、深一点、更管用”,努力提供更具价值的决策咨询服务。截至7月底,超额完成“两办”信息考核任务。二是建立政策学习交流机制,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新思路新措施,通过调研报告或信息简报的形式提出决策咨询建议。截至9月底,报送建议类信息20余篇。三是按照“一调研一方案”要求制定调研方案,深入园区、乡镇、企业、基地进行调研,杜绝“脚尖上的形式主义”。同时灵活运用随机走访、统计分析等多种方式,力求调研数据真实、全面准确,提高调研效率。
4.针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文件,围绕集体经济、和美乡村、后续帮扶等方面深入进行研究,提出决策咨询建议。2024年,完成了《保山市“三大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等报告。二是按要求完成了2024年前三季度的入户走访任务。以入户走访为契机,走访留守儿童,了解村情民意,宣传乡村振兴政策,与村“两委”探讨基层社会治理、村集体经济增收、群众持续增收等事项。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截至9月底,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编制了“三审三校”审核表格,严格落实发布内容“先审后发”制度。截至9月底,共审核发布信息71篇。三是按照“三纳入一列入”“六个结合”要求,强化风险识别和分析研判,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工作2次,负责部门开展分析研判工作9次。
6.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报了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例,绷紧保密之弦,压实审查责任,严审发布内容,严防失泄密情况的发生。二是落实好公开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刊载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刊登。三是扎实做好政府公报公开工作。截至9月底,编辑出刊并公开《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9期。
(二)关于“政治担当不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坚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问题。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印发了《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将责任明确到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二是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1次;开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支部“沉浸式”警示教育各1次。三是开展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1次,1名试用期干部完成转正;开展公务员日常考核3次。
2.针对“预算执行有偏差,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就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进行了解读,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意识。二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晰决策、预算、审批、支出、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到位。三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重点进行了清理自查,2024年未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财务管理等制度,完善采购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无内控不采购、无审批不报销。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按规定不纳入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开展内部财务报销提醒,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守财经纪律。
4.针对“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公务出差、公车使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差、公车审批制度。二是完善审批权限、程序和流程,进一步定人、定责抓落实,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2024年未发生类似问题。
5.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二是对规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进行了清查,未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加强接待费报销审批,严格审核财务入账单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6.针对“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会费经费收支审核管理。二是落实工会会员每月缴纳会费制度,重新核算应缴未缴会费基数,组织补缴后足额打入单位工会经费专户管理使用。三是健全完善了工会经费审查机构和制度机制,严格区分和落实责任,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三)关于“党组建设不过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二是研究了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工作,制定了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等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
2.针对“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印发了《2024年“一月一条例”学习计划》,截至9月30日,开展“一月一条例”学习9次。二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日常管理,到退休党员家中开展送学上门服务1次,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沉浸式”警示教育暨主题党日活动1次。三是要求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规定足额收缴党费。
3.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要求工作人员每年预算安排下达后,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严格管理使用,杜绝大额资金未经集体决策调用。二是组织学习了《党组工作规则》《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明细预算内大额资金管理措施,加强资金使用事前报告、审批流程监管,完善审批前置程序。
4.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等制度。二是认真梳理干部工作中不严谨、不规范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所涉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定性,认定任职有效。四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选人用人有关规定,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四)关于“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问题。一是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及党支部督学、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等制度16项,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严格监督制度执行,持续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
2.针对“自检自查涉及资金上交不及时”问题。一是及时将所涉及资金全额上交。二是以此为鉴、以此为戒,保持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压力不减,持续巩固上轮巡察整改成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扛牢担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持续巩固提升,确保问题不再发生;对基本整改完成的事项,持续推动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抓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典型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深挖病根、对症下药。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奔着问题去、聚焦问题改,紧盯工作落实和成效,确保整改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三)强化统筹抓整改,确保整改质量。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决策咨询职能职责有机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整改落实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形成一体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做到任务分领不漏项、问题整改不漏网、完成时限不拖延、主责主业不松劲、推动发展不懈怠。
(四)改立并举抓整改,确保务实管用。把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切实管用的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以务实高效作风抓好整改成果运用,用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事项,保持一抓到底的定力,防止老问题重复发生或以新的形式表现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0032;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电子邮箱:bsjj329@163.com。
中共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