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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12-05 15:50:22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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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部署要求,立足“两个大局”,围绕“国之大者”,紧扣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法全面加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努力担当、实干作为。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表示,巡察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市委巡察组进驻市委党史研究室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市委党史研究室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职责全方位的一次综合考评,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有助于我们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极大的促进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党史研究室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勇于面对问题,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接受市委的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史志事业发展的机会,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进驻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6,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628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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