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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 发布时间:2021-03-01 17:44:3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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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召开后,施甸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以“集中学习+交流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让人倍受振奋和鼓舞,我们要以这次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为遵循,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实际行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陈蕴德在专题学习会上要求道。

“看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让人振奋的是我县何元乡莽王村党总支书记段定华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杨娟说道。

“段定华通过办样板、做示范,带领群众发展烤烟、核桃等经济产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他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硬化道路和修建沟渠,解决群众‘出行难’‘用水难’等问题,他用生命搏击贫困,书写了向贫困宣战的壮丽人生。今天看到段定华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我备受鼓舞,作为一名在扶贫战线上奋战了多年的‘老兵’, 要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苦干实干。”县纪委监委驻村干部杨光昌第一时间在支部群里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脱贫攻坚重大胜利的背后,是无数负重前行的奋斗身影。此次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张桂梅同志坐在轮椅上被推着上台接受表彰的画面,记得前不久在感动中国颁奖仪式上她还能站着出席,如今,却坐轮椅上接受表彰,这样的画面看着让人很痛心。”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专员戈团芹在交流学习时说道。

学习会上,交流氛围越来越强烈,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自觉向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牢记党员身份,为人民服务,做出新业绩。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施甸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工作群等渠道推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的相关视频、文章,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潘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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