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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纪法意识强化年”奏响廉洁强音

  • 发布时间:2021-05-14 15:27:4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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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鸟偷吃青枣,就在自家果园架设粘丝网捕鸟,对野生动物下黑手,让自己也落入了法网……”这是昌宁县2020年查处的一起农村党员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因赌博、酒驾醉驾、乱砍滥伐、侵占村集体“三资”、失职失责等方面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仍呈易发多发态势。这些问题不仅折射出一些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法教育走过场,风险防控不到位,以案促改有差距的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侥幸心理。为此,该县将2021年确定为“纪法意识强化年”,让纪法教育成为该县各级党组织的硬任务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讲学、培训领学、考比促学等方式,多角度、多载体、多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迅速掀起了学习教育的热潮。

同时深化标本兼治,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性质、特点、规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政法部门、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草、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努力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以县纪委监委为例,通过探索“线下学”“线上考”纪法知识教育模式,每周一学习、一月一专题、一季一考试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卡斯镇则通过周推送、月走访、季分析研判的方式强化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学习教育收到了良好实效。

“我们将全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抓党委、党委抓,抓支部、支部抓,抓领导、领导抓’,把‘纪法意识强化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真正让党员干部知纪守纪、知法守法。”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孙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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