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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开展澄清正名 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 发布时间:2021-07-16 18:02: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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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组织调查核实,无证据证实龙陵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李某某同志存在检举控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该检举控告失实,作‘了结’处理,龙陵县纪委县监委对龙陵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李某某同志本次被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一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送达龙陵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李某某手中。

看着这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李某某感慨万千,此前因为受到不实举报,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现在他终于可以卸下心里的包袱,轻松上阵了。

日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匿名反映该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李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滥用职权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核实,李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与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有任何的私下接触,也未有任何利益交换,尚未发现李某某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违规办案的行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经征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的意见,建议对李某某本次被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承办部门及时开展了此次澄清正名工作。

在送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还分别在受到不实举报的李某某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县人民法院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李某某本次被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

“通过开展此次澄清正名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县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活力,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给党员干部吃下了‘定心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稳妥开展不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将澄清正名作为不实举报了结的一个重要环节,初次检举控告核实结束后,凡属作“失实,了结”处置的,承办部门均需认真评估,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审批表》,提出是否开展澄清正名的明确意见,报委主要领导签批。

“在严查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扎实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符合澄清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澄清,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失实,了结’处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共5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1件1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李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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