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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四种”常态化学习制度 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八提升”

  • 发布时间:2021-12-14 10:18:2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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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以来,昌宁县纪委县监委将集中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习中,以“三行动一机制”为载体,建立“干部上讲台”分享学、“名师高徒”帮带学、“每月一测”检验学、“以案代训”实践学四种常态化学习制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八种能力”,为全县开展“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大讨论活动筑牢纪律保障和组织保障。

“干部上讲台”分享学。借周一例会、党史小课堂、业务讲堂、党课开讲了、每月学习体会交流等形式,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由每名干部轮流上台领学和分享学习心得。通过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和学习研究能力。

“名师高徒”帮带学。按照“能者为师、优者为徒”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监督执纪、线索处置和文字写作为主,建立重点业务联系帮带制度,借助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优势,充分发挥传授、帮扶、带领的人才培养作用。通过帮带人的帮扶教育、帮带对象的积极探索,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高效执行能力。

“每月一测”检验学。以党的政治理论、党纪法规、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队伍建设知识测试,同时,“晒出”成绩单,按照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进行分类排名通报,成绩靠前的上台讲解试题,成绩靠后的参加案件承办部门集中学习。通过以考促学、以学补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

“以案代训”实践学。分期分批选派乡镇纪委、机关部室和派驻(出)机构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案件查办,以案代训,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办案能力培训覆盖工程。参训学员认真梳理自己在审查调查业务工作中的不足、存在的疑惑、困难,做到带着问题学。通过在学习中交流碰撞,在培训中解疑答惑,在实践中锻炼,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和解难纾困能力。(杨芹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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