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第45条明确,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斗争本领。”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学习后说道。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则》印发后,施甸县纪检监察干部迅速通过“清风施甸”微信公众号转发《规则》全文及相关图解、释义,并组织召开学习会议,围绕《规则》出台的背景、派驻机构改革历史沿革、准确把握《规则》的主旨要义进行解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规则》主旨要义和内容实质。
“《规则》对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驻在部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当好监督‘探头’”。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学习会上要求道。
“《规则》的印发就像一场‘及时雨’,《规则》第23条规定了派驻监督的重点,这为我们今后更好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提供了基本遵循。”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规则》印发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认真领会学习,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派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和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加强学习运用,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董会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