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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提醒谈话为纪检监察干部“敲警钟”

  • 发布时间:2022-08-22 17:21:3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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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强化对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的学习,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浩然正气。”日前,施甸县纪委监委对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时说道。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在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对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其对照检查,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落实整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

“感谢组织的监督和提醒,今天的谈话对我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规守纪。”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被提醒谈话后表态道。

据悉,施甸县纪委监委通过出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职工违规处理规定》的10条“负面清单”,强化干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对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处置,不袒护、不纵容。截至目前,对5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为拓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渠道,施甸县纪委监委从全县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员中选聘了15名“阳光监督员”,聚焦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行为表现开展监督,并与县纪委监委内部监督相结合,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此外,施甸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廉政家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自身职责使命,在思想上拧紧‘安全阀’、在纪律上勒紧‘紧箍咒’。今年以来,共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90余份,观看警示教育片10余场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抓好内部督查‘发力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杨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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