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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用案例“说话” 让警示“走心”

  • 发布时间:2022-10-09 17:09:5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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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自己抵挡不住诱惑、经不起劝说、心存侥幸,我对自己酒驾行为悔恨不已,以后我再也不会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近日,昌宁县卡斯镇开展酒驾醉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党员现身说法。

“酒驾醉驾不仅触碰了党纪红线,也触犯了法律底线,更是在用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来冒险,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与会党员干部感触良多,并结合身边案例分析自己的责任和不足,这样的警示教育“走”进了每一个人心坎里。

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这是昌宁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举措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施治,把警示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将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例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好身边“活教材”,以本地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为主,坚持“类案共同分析、个案深度剖析”的原则,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深刻教训,树牢廉洁自律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同时,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小情景剧,召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做到一季一主题、一季一警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精准度、震慑力,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此外,该县还坚持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哪里,警示教育就及时跟进到哪里,通过在违纪违法党员所在单位、村(社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不断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身边人的警示往往更直接,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案例频敲‘警示钟’,通过对鲜活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让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人员的切身之悔、锥心之痛中受到教育,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张银飞 穆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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