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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热议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

  • 发布时间:2023-02-16 17:06:2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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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中共隆阳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体会议召开,8名区纪委区监委阳光监督员应邀列席会议,此次会议,引发各阳光监督员广泛热议。

“受邀列席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我既感到使命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发挥好自身工作优势,认真履行阳光监督员工作职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隆阳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阳光监督员李娜表示。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的外部监督制约,让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2022年7月,省纪委省监委从隆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干部、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社区代表中聘请了19名阳光监督员,对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和“八小时外”生活情况进行监督,阳光监督员以“探照灯”和“微探头”身份,通过列席纪委会议、参与监督检查、开展工作调研等方式,近距离了解和监督纪检监察工作。

“受邀列席区纪委全会,是区纪委监委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我们建言献策平台的具体体现。”隆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兼阳光监督员张晓玲表示,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优势、界别优势和专业优势,提高自身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为纪检监察工作“发声”,讲好隆阳廉洁“故事”,在提升监督成效上多下功夫,多出监督之力,多建肺腑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据悉,自受聘以来,19名阳光监督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对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干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强化监督,共提出工作意见建议2条,已全部及时办结。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进一步拓展阳光监督员了解、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渠道,为阳光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切实听取阳光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施荔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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