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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 系好党员干部“风纪扣”

  • 发布时间:2024-10-15 14:53:58
  •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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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某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构成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就是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在学习上‘掉了队’。”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13个乡镇和部分县级直属单位开展纪法宣讲的一幕。

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开展以党纪为主题的集中性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以严明纪律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部署。

昌宁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讲好纪法课,督促党员干部明纪于心守纪于行、规范用权履责于行。

该县抓实常态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每周学习,重点学习条例等党规党纪,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在联系实际思、融会贯通悟上下苦功,在树廉洁形象、促服务利民上下实功,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该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从思想教育、担当履职、敬畏权力、涵养家风等方面讲授专题廉政党课70余场次,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13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纪法宣讲25场。

该县聚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以“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及人财物管理使用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查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清单267项,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282条,形成整改清单销号整改,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党纪学习教育是伴随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常修课。”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将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监督党员干部扣好“风纪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张建荣 倪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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