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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强化制度建设严防“灯下黑”

  • 发布时间:2021-01-15 18:05:3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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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早上7点58分,距上班还有两分钟,下次请早到一点!”

“你好,现在是上班时间,你不在办公室,请说明一下去向。”

……

一大早,隆阳区纪委监委由干部监督室牵头,从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头行动,对委机关内设部门、部分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工作纪律,做正风肃纪的表率,严防“灯下黑”。

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出现放松自我管理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症下药,扎紧制度篱笆,先后出台《隆阳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隆阳区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隆阳区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划出纪律红线和底线,并在网站公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监督检查,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自觉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做到云南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学习和生活,树立和维护忠诚担当、守责尽责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

“我们监督别人,更要监督自己。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时常要经受各种考验,能否保持定力至为关键。必须以党章的要求为参照,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随时随地查找自己的不足,时时处处都不忘自警、自省、自律。”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高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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