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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强化措施 压实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责任

  • 发布时间:2021-02-04 15:59:48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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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您好!我们是龙陵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您来电向县纪委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办结,今天将办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龙陵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承办的一件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当面答复。

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反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态度恶劣的信访举报。经承办部门初步核实,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问题,已按规定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反映问题的重视,对你们的办理情况和答复内容,我很满意。”承办人员当面向实名举报人答复后,实名举报人高兴得连连点头。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等工作,推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三见面”工作法,办理前“见面”先知情,办理中“见面”多疏导,办结后“见面”固效果,力求提高实名举报人对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力争初访办结即息诉罢访,降低重复访、越级访甚至闹访缠访发生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压实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责任,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理实名检举控告34件,已办结31件,正在办理3件,正在办理件均未超过办理期限,实名检举控告办结率为91.18%。办结件均已进行了答复,群众满意率为90.32%。”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李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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