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何烜、龚毅成在处理警情过程中符合程序规定,采取措施恰当,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情况不实,现予以澄清正名。”近日,昌宁县纪委监委向何烜、龚毅成2名同志送达了《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受到错告干部澄清正名。
“被举报后,心里挺委屈的。现在,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消除影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主动作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何烜同志表示。
原来,不久前,昌宁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匿名反映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泄露警情信息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组成工作组认真核实,发现信访举报情况不实。为让受诬告错告干部卸下包袱,县纪委监委及时予以公开澄清,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撑腰的强烈信号,营造了良好的干事氛围。
据悉,面对不实举报主动站出来,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是县纪委监委常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另一方面,加强信访举报政策法规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法进行举报。2020年以来,全县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干部澄清正名。
“有问题的干部绝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更不能被误解。我们在做好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查找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同时,既要有高压惩贪治腐的力度,更要有澄清正名的温度,要重视调查结果反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让党员干部安心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罗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