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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紧盯“一把手”履职用权强化监督

  • 发布时间:2021-07-05 17:43:3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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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近年来,龙陵县在廉政教育、监督执纪、日常巡察等过程中,不断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规范用权监督工作,针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确保“一把手”正确履行职权。去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一把手”谈心谈话120余人次,针对“一把手”用权开展监督检查2次,问责7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次,严重警告1人次。

强化上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谈话提醒的第一责任,让谈话对象受到警醒和触动,增强自我约束,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强化纪委监委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全面监督“一把手”。通过列席会议、监督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紧盯“关键少数”、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对“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强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在监督中“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以党内监督统领和带动其他各类监督,推动党的自我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监督“一把手”。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一把手”规范用权。去年年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规范用权情况集中开展了一轮监督检查,重点对《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龙陵县禁止“一把手”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办法(试行)》中明确的监督重点进行了专项纪律检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负责提供近5年来全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规范用权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案件查办、信访反映突出等问题易发多发的乡镇和部门,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监督。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灵活运用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马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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