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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上半年受理办理信访举报66件

  • 发布时间:2021-07-30 17:22:1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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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6件,同比增加16件,增幅32%。其中,检举控告36件,占总量的54.5%,同比减少2件,减5.3%……”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正在认真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信访举报总量、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批评建议类、初次检举控告、署名检举控告均呈上升趋势,检举控告总量下降。”

“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行为占比较大,且均呈上升趋势。”

“来访和网络举报占比较大且增幅明显,来电举报减幅明显。”

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如是介绍。信访室全体工作人员围绕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形势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对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加强“信、电、网、访”四位一体受理渠道建设为抓手,在规范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通过建成12388举报网站、部署来访接待系统,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绿色通道”,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

据了解,该县还通过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三访”工作、发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制发信访举报知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对信访举报渠道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不予受理事项、反映人权利义务、处理程序等知识的宣传,向群众讲清反映程序,纠正“机关越大、层级越高,解决问题力度越大、效果越好”的认识误区,强化群众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如实、有序举报,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不断压实初次检举控告办理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积极推行实名检举控告办理‘1131’工作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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