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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从严抓好“政治体检” 当好廉政“守门员”

  • 发布时间:2021-08-07 17:01:07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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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不宜评先评优……”“该同志有问题线索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不宜提拔或重用……”这是腾冲市纪委监委在对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后,出具的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腾冲市在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代表资格、职务晋升、出国境、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均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和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市纪委监委严格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为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把好“廉政关口”,当好“守门员”,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市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抓常抓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派驻(出)机构及巡察机构日常监督优势,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沟通,形成监督链条,实行纪检监察审查室分工联系制度,定期对分管联系部门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通过会议、文件、线索移交等方式推动信息资源互通互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规范对接、迅速传递、有效运用。

该市严格规范审查程序,扎实推进廉政意见回复。制定印发《市纪委市监委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办法(试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回复意见。在收到相关部门廉政审查的来函后,迅速启动回复工作流程,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收到问题线索、是否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进行逐项审查,由巡察、信访、案件管理、党风政风、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进行综合“会诊”。组织部根据各方“会诊”意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审查对象精准“画像”,制定“体检报告”,按程序报批后回复相关单位。

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共审查150个单位15625人次。审查后,提出暂缓提拔使用干部3人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23人次。

“我们在完善党风廉政回复工作机制的同时,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回复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结合起来,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坚决把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人员‘挡在门外’,为选优配强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好干部提供监督保障。”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说。(周新华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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