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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管好“小微权力” 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 发布时间:2021-12-23 19:45:5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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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村里的党务、政务、财务等信息‘晒’出来,让群众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接受群众的监督,这也是对自己负责……”施甸县纪委监委对一村支书进行批评教育时说道。

日前,施甸县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反映在自然村道路建设中,群众凑了钱,但账目没有公开,村民对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不清楚,可能存在监管漏洞。核查属实后,该县纪委监委对某村村支书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行立改。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检监察系统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微权力”,以有力举措推动监督全覆盖,着力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将“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让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施甸县纪委监委指导13个乡镇纪委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重点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党员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组干部履职中的重要“小微权力”事项,梳理出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6类50余项,并制定工作流程图,将每项工作内容程序和步骤进行细化和明晰,规定村干部权限和运作程序,让村干部行有所依、为有所规。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监督也必须有效跟进。在做实做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上,施甸县纪委监委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对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配齐配强基层监督力量,形成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1+N”联动监督局面,有效推动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

“把惠农政策、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小微权力’等内容公开透明,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晓集体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村委会的工作,有利于拉近干群距离,有利于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有利于助力清廉村居建设。”施甸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聚焦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惠民资金、基层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精准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护航。”施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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