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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

  • 发布时间:2021-12-23 19:52:5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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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只有时刻把自己摆进去,从严要求自己,不断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做好党的忠诚卫士,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日前,昌宁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再次安排部署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将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由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担负直接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管好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好自己的人。

“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强化监督;越是纪检监察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治权之权”,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便会陷入“围猎”陷阱,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必须严之又严。

“监督别人的底气就是自身过硬。”田园镇纪委书记表示,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扎紧制度的篱笆,要坚决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保险箱”。

“要当好‘摄像头’‘探照灯’,发挥好派驻作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要切实履职尽责,转职能、转作风,督促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据悉,为了更好地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该县纪委监委还明确了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了审查调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并在公示栏、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队伍在作风和纪律问题上偏离一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离一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让清正廉洁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永恒不变的“底色”。(杨芹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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