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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聚焦谈话基本功 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质效

  • 发布时间:2022-02-18 13:51:1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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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单位党组是否存在讲政治纸上谈兵、阳奉阴违、政治原则性不强、缺乏政治警觉性等问题?”

“你认为单位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请你对班子及成员作简要评价,重点谈存在的不足……”

巡察谈话是巡察了解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渠道。近年来,昌宁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谈话作为发现印证问题的关键环节、核心之要,坚持“普遍谈与重点谈,当面谈与书面谈”的方式,确保巡察谈话谈到“正题上”,谈到要害。

注重点面结合,普遍谈与重点谈相衔接。以“参与式”“互动式”为导向,引导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主动融入,汇聚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监督合力。在面上,坚持“班子成员必谈、股室负责人必谈、普通干部必谈、知情人必谈”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选人用人、党的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和巡视整改情况等重点领域和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等廉洁风险点,科学撰写谈话提纲。在点上,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和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围绕巡察任务拟定出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并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避免谈话人在谈话中“讲远不讲近、讲虚不讲实、讲成绩不讲问题”,对问题精准把脉和对单位干部整体画像,为锁定问题线索和深入了解奠定基础。

“我们将发现的、有疑惑的问题列成问题清单交办被巡察单位,让其自述情况、自找佐证,一方面增强了问题底稿的支撑,另一方面提供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专员说道。

在当面谈的基础上,针对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掌握的疑似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问题清单》,并重申支持配合巡察的纪律要求,责令被巡察单位和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签字背书,存以备查,着力以政治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弄清问题真相。对重要的、特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通过多维分析、多人印证、多方比对,找准突破口,打通关节点,确保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殷彧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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