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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常敲廉洁“警示钟”

  • 发布时间:2022-02-25 10:29:0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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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对照案例开展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守住廉洁自律纪法底线。”近日,在施甸县纪委监委集中学习会上,干部监督室主任对干部职工作出提醒。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以案例强震慑,以警示促担当,在每周集中学习会上通报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案例涉及不同层级的纪检监察干部,内容涵盖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常敲廉洁“警示钟”,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

“通报的警示教育案例对我重重地敲响了警钟,执纪者必先守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坚守纪法底线。”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

同时,综合运用“互联网+警示教育”的方式,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设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纪法小课堂”栏目,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宣传氛围,为纪法教育注入“微动力”。通过推送各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守住为人处世的底线,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案例经常性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及时预防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警示教育作用。

“拒腐防变非一日之功,要久久为功,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是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堤坝的重要手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多举措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工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徐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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