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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事前提醒事中纠偏事后纠错管住“微官”

  • 发布时间:2022-07-04 08:44:0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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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发动群众捐资实施明华村干塘至大寨村组道路工程,在收取捐资款时要登记造册,及时公开公示,群众的血汗钱一分一厘都不能挪用,都要用在刀刃上……”

在昌宁县漭水镇明华村群众捐资修建村组道路时,漭水镇纪委书记及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事前提醒,防止思想上不重视,政策纪律执行不严而犯错。最终22万元捐资款全部交由镇财政所管理。

2021年以来,昌宁县紧盯重点事,抓住关键点,推行事前普遍提醒、事中专项提醒、事后纠错提醒的“三提醒”谈话制度,

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权力事项办理前,对可能出现不按政策和工作程序、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或错误的进行提醒。在权力事项办理中,对执行政策或者工作程序上有轻微偏差或失误的,及时谈话提醒,纠正偏差。在权力事项办理后,对出现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诫勉,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提醒谈话按照事项的具体情况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挂村领导灵活开展。提醒谈话谈的事项不面面俱到,紧盯村(社区)“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代收群众保险费管理等重点事项,找准风险点,抓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对着风险谈,瞄着问题去,既是谈也是督更要改。

“在项目建设前,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镇纪委书记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提醒谈话和专项纠偏,有疑问及时沟通汇报,还能释疑解惑。”昌宁县漭水镇漭水社区党总支书记许德发表示,普遍的提醒和监督多了有时会“麻木”,但点对点和事对事的提醒和纠正就不敢大意了,这样奔着问题来才是真正的严管厚爱。

在事后纠错中,该县还做到举一反三。个别村(社区)发现的问题,乡镇在及时约谈党总支书记,责令立行立改的同时,还结合实际组织对其他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抓好整改。对13个乡镇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则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或完善规范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当然,“三提醒”制度只是撬动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杠杆”,光靠这个还不够。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还理清了“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清单,划出村(社区)干部履职红线和干事底线,村(社区)干部照着责任清单履职、对着负面清单警醒,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顺着权力清单和项目清单监督,真正让村(社区)干部能干事、不出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曾春 李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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