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已经将情况如实向组织进行了汇报,但心里的压力仍然很大,这次澄清让我彻底放下了心理包袱。”在得到组织的书面澄清和当面澄清后,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赵某某激动地表示,对于面临岗位调整的自己来说,这次澄清是最好的鞭策,她将带着组织的关爱和信任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继续在新的征程上努力奋斗。
时间回到今年8月,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反映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小孩身份证业务时,工作人员漠视群众利益、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业务未能顺利办理。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和前沿阵地,民警的违纪违法问题将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收到群众的举报后,承办人员及时进行排查,对涉及的民警赵某某和辅警郭某某进行了谈话。经谈话和查询通话记录、业务受理和审批信息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对该信访举报予以了结。
为消除不实举报对干部造成的负面影响,引导年轻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履职尽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了此次澄清正名工作。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审慎稳妥地开展诬告陷害查处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体现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2023年以来,共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该县纪委监委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线索处置及重复举报治理等工作的同时,注重把握换届选举、人事调整、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关键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核实了解举报原因及举报人动机等情况,加强分析甄别,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于误告、错告,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对反映人进行教育劝导和政策宣传,对于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追究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我们将严格落实‘一信双查’制度,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也注重区分错告和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行为,让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让诬告陷害者无处遁形”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保护担当者,又要惩戒诬告者,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提振精气神主动担当作为。(李转凤 李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