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立足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工作职责,紧盯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坚持以案件质量为导向,综合发力、系统施治,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昌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实施精细化的日常评查、定期性的集中评查以及针对性的专项复盘,对案件质量进行持续性“精准把脉”和全面“深度体检”。案件审理部门紧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手续完备、文书规范等重点内容,对案件进行全方位“把脉会诊”,精准发现问题,“一对一”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整改。同时,系统梳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常见的共性问题,制发工作提示,为案件承办部门提供指引,从源头提升办案质效。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实施“乡案县审”全覆盖,及时把问题反馈至承办乡(镇),形成“治标+治本”的精准补正机制,切实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质量。2024年以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随机抽查122件案件,发现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昌宁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先后细化6条强化审理案件责任制、规范案件移送审理等方面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案件移送审理流程,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从而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与规范水平。
此外,为了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和办案质效,昌宁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业务培训,精心策划并实施了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模式。通过开展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沉浸式”的庭审现场教学以及灵活便捷的片组学习等形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构建了一个既广泛覆盖又深入细致的学习交流平台。2024年以来,共举办3场专题业务培训,组织2次庭审观摩活动,开展6次片组学习,累计培训1100余人次。(张建荣 孙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