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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 发布时间:2021-02-01 09:14:43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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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1年1月31日中共云南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月30日至31日在昆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4人,列席326人。

省委书记阮成发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冯志礼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新时代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坚持和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充分体现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阮成发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云南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云南政治生态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决策部署。

全会指出,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起底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发生深刻变化,步入了由乱而治、因治转好的全新阶段。

全会认为,202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中定向明志、在领会中坚定执行,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抓牢抓实“八个坚决肃清”,突出查处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系统化集成式谋划和推动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工作,有力发挥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监督工作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队伍支撑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放大了政治生态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效果。

全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要坚守职责定位,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云南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坚定稳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必须系统施治,坚持统筹兼顾的系统观;必须实事求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全会提出,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来审视纪检监察工作,强化风险意识特别是政治风险意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第一,突出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巡视整改为促进,形成长效和常态化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

第二,紧贴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时效性,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把准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强化协同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

第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深化腐败治理。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工作机制。

第四,巩固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第五,以系统的思维和观念,持续、全面、深入地把云南政治生态建设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以建设“清廉云南”为目标,实施“清源工程”,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保护激励。

第六,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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