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头条>>正文

“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之“一把手”谈落实(十一)

  • 发布时间:2023-08-15 15:39:18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编者按

2023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就让我们来听听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怎样贯彻落实。

绘好“施工图” 当好“施工员”

中共龙陵县委副书记、龙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永标

龙陵县坚持把“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列入“一把手”工程,结合政府职能职责,聚焦四个任务清单,精心绘制龙陵行动“施工图”,以身作则当好“施工员”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一是聚焦“小切口”兜牢民生底线。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医疗服务领域乱象等7个专项整治项目,系统开展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受理“小切口”领域问题线索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62人。

二是聚焦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探索实施“县长局长走流程”,让政府、部门领导以企业、群众身份走流程,找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三是聚焦重大项目审批监管。坚持前移反腐关口,加强重大项目审批监管,严格落实招投标审查,推动41个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

四是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紧盯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领域,针对出借资金、“多头申报”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共梳理排查整治问题37个,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下一步,龙陵县将扛实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全面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