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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3-11 1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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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一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的指导思想精粹和战略规划集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创新成果,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武器和价值坐标。《摘编》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任务、新要求,是定位作风新状态、政治新生态和反腐新常态的“导航仪”和坐标系。  

1任务之要:认清“三个重大”

2012年底,习近平“履新”总书记后的短短两个多月,公开场合六谈反腐,以习氏话风“撂重话”,展现出非凡决心。另据统计,他在2013年的讲话60多次涉及正风肃纪,频用“严峻复杂、常抓不懈、坚定不移”等关键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我们可从《摘编》第一部分相关内容所反映的“三个重大”中,感受到总书记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重视。  

一是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把党建设好,首先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说,这是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十八大后,总书记多次用“重大任务”等表述着重予以强调,如“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责任重于山,任务大如天。正是在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和明确指导下,共产党人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纪元。  

二是作用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从中不难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改革与反腐两手抓、两手硬,带领人民群众走向强党强国之路的清晰思路和清醒认识。  

三是影响重大。当今中国,或许没有哪个话题能像反腐这样持续吸引社会关注。纵观5年来人民网的两会热点问题民意调查,“反腐倡廉”保持高热度,除2012年外均列前三,2009年更居榜首。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从正反两面予以回应: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另一方面,“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因此,通过反腐倒逼改革、共享“改革红利”,顺应民心、改善民生、回应民意,成为“习氏新政”重要特征。  

2任务之基:破解“三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千头万绪,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关键是在“开好局、破好题”后,踩着不变的节奏和步伐,把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可以说,《摘编》为“解码”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重心和改革创新落点提供了密码本和放大镜。诚如所见,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从“三大问题”入手开启了“新风新政新常态”。  

一是作风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作风问题作出透辟阐述和重要指示,如“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正因有如此深邃的作风建设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央政治局才能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变为无可辩驳的事实。同时,为完成好“正风任务清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蛮拼的”。如2014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所有数据均在2013年高位运行基础上接近翻番。横下心来正风肃纪的“外溢效应”,倒逼党员干部知止、收手,群众眼中“看得见的歪风”在加快销匿之中。  

二是血肉联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借用毛泽东与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律的著名对话,给出当代共产党人对经典命题的新思考新回答:“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因此,以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跟,向损伤党群血肉联系的“特权病、官僚病”等发起冲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裸官”、“走读”、“天价培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值得一提的是,党的群众路线已经并将继续在互联网上延伸,巡视监督和网络监督“里应外合”,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共同“寻虎找蝇”的快速通道,一场全天候、全方位的“反腐人民战争”在加速进行中。  

三是管党治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压、加码”,“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体现。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的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后党内反特权、“打大虎”的强有力行动,成为了从严治党升格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印记。我们看到,2013年有31名中管干部被立案检查,2014年已结案和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达68人。  

3任务之诫:保持“三种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立足当前,展望未来,必须始终保持打赢这场不能输的持久战、攻坚战的高度警惕和政治自觉。研读《摘编》第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的“三种意识”令人警醒。  

一是人心向背意识。第一部分内容不长,习近平总书记两谈人心向背。一次是:“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另一次是:“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可见,总书记把赢得人心作为正风反腐的重中之重、核中之核,在实践中也由此带来“民心红利”。据中国社科院《反腐倡廉蓝皮书》的调查结果,2013年人们对今后5至10年的反腐信心度为73.7%,同比上升13.7%;2014年的反腐信心度升至85.6%,同比增幅11.9%,始终处于“民意上升通道”。  

二是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充分认识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彻底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是我们党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必然选择,也是抗御风险、确保执政安全的必由之路。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要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近一年来,国企改革和反腐均进入快车道,如总书记要求坚决根除按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主持“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史上最严‘限薪令’”;他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格整治国企腐败,因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  

三是危机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很牢固,但如果作风问题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出现‘霸王别姬’这样的时刻。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危”与“机”是辩证统一的。我们党作为正风反腐的责任主体,牢牢锁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清单”,就能“危中见机、化危为机、转危为安”。这方面的经典例证是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的APEC“反腐外交”。他充分运用主场优势,推出中国主导的首个反腐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为以追赃追逃为核心的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奠基”,也将追赃追逃从负面话题变成“加分因素”。(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直面正风反腐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二  

  

形势决定任务。如何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方向、任务安排与路径选择,牵一发而动全身。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的第二个专题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显示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非常重视。该专题共计24段论述,仅6000多字。篇幅虽然不多,但内容丰富,既讲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依据,也列举了其具体表现,还强调了应对之策。这些论述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为全党全国人民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举措提供了指南。  

得到反腐实践印证的正确判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系习近平总书记原话,是一个似曾相识的论断,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统一,是得到了印证的正确判断。  

这是一个有历史记忆的判断。我们党1993年就提出,反腐败形势是严峻的,“依然严峻”在此后多年沿用。《摘编》第二专题显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也沿用过“依然严峻”,即2013年1月22日,他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可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其历史传承,并不突兀。  

这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习近平总书记在反腐败形势上提出了新论断。2013年11月9日,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严峻”后加上“复杂”与在“反腐败斗争”前加上“党风廉政建设”,更加表明了形势的严重性,反映出强烈的忧患意识。  

这还是一个关系当下、“有热度”的判断。众所周知,十八大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新阶段,力度和成绩空前,2014年的成果尤其丰硕。那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否依然严峻复杂呢?回答是肯定的。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这更是一个有根有据的正确判断。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是空穴来风、夸大其词、危言耸听,而是有根有据的,主要根据就是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  

从查处的案件看,无论是位高权重的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这些“大老虎案”,还是“小官巨贪”案件,如从家中搜出上亿元现金、37千克黄金、68套房产手续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案,都反映出腐败问题的严重性。  

从巡视发现的问题看,无论东西南北中,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都屡见不鲜。一些传统上被称为“清水衙门”的单位也频现消极腐败现象,更有一些地方与单位出现“塌方式腐败”。如山西省,2014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高达7人,还有一些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等落马,成为腐败重灾区和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典型。  

一往无前正风反腐的现实依据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直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和持久战,为一往无前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现实依据,奠定了基调。同时,他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体现了担当精神。  

摒弃反腐偏见,义无反顾推进反腐。一段时间内,党内外在反腐败问题上有一些不同认识,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持续不了多久,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些认识是错误的,认为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确实,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大胆亮剑、强力正风反腐,反腐有害论、反腐过头论、反腐自黑论、反腐亡党论等可以休矣!  

正视问题,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要正视问题和严峻的形势,不能视而不见;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要严肃纪律,严惩腐败,不能高举轻放;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他既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告诉大家必须久久为功,不能急躁冒进;又指出抓和不抓大不一样,小抓大抓也大不一样,只有动真格打硬仗,才能扫除顽瘴痼疾,告诉大家必须立行立改,不能姑息迁就任何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  

从严治党,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2014年6月26日和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巡视发现的问题,确实印证了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从严治党任务紧迫,不可有丝毫懈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这表明,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他要求加快全面从严治党,占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高点。可以预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更加有力和有效。  

针对消极腐败现象的时代警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非虚构和主观臆断,而是立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实,不卖关子,不绕圈子,直截了当,针砭时弊,体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警示性。  

作风问题相当严重,非抓不可。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一个时期以来,作风问题在党内确实相当严重,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不抓不行了。”他要求集中火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他详细给“四风”画像,直观生动,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如他就享乐主义指出,有的意志消沉、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2013年,黑龙江一名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干部喝酒致陪酒人死亡,折射出享乐主义之猖獗与危害。  

纠正“四风”面临反弹压力,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卷土重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迎头痛击,成效明显,但习近平总书记坦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4年10月8日,他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经过这次活动,全党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比如,媒体在调查中发现,中部某县级市投资3.8亿元开掘人工湖,搞所谓“地标”项目,但是在向省里汇报时,却谎称项目总投资不过7000万元,反映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奢靡浪费等不正之风仍有市场。  

腐败案例惊人,反腐形势严峻。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从已经查处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从两个惊叹号与“令人触目惊心”等用语,可以感受到他的震惊乃至愤怒。的确,胆大妄为、一意孤行、顶风作案、贪得无厌者不乏其人。如2015年1月30日,广州市委书记公开斥责该市有干部在2014年的“‘万(庆良)案’以后还收钱,收上千万”。又如,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由此不难理解总书记的震惊与愤怒。  

腐败纵横交错,反腐形势复杂。2014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窝案串案增多;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权权、权钱、权色交易频发;官商勾结和上下勾连交织,利益输送手段隐蔽、方式多样;有的公然对抗、妨碍组织审查,形成“拦路虎”。  

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苗庆旺2015年1月16日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真实和形象描述。可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个判断,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发人深思,让人警醒。(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教授邓联繁)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八千六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正是从这样的大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第三部分“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对从严治党的背景、严明党纪的重点和依规治党的趋势作了系统全面的深刻阐述。  

从严治党的背景分析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纵观他关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严”字贯穿始终,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2014年底,他又将从严治党首次提升到“全面从严”的高度。正如《摘编》所引述:“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从严治党、严明党纪,首先要有的放矢、对症施治,认清当前党内政治生态的现实背景和风险隐患。  

严防“一个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摘编》第三部分两谈“破窗效应”:一次是“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另一次是“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应当说,我们党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取得了“制度治党”的明显成效,但确也存在制度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情况。从已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搞“四风”无所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甚至因“纪律破窗”引发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不能不高度重视并严阵以待。  

警觉“一套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他还惟妙惟肖地为党内潜规则“画像”:在思想政治上“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在干部任用中盛行“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等。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  

严把“一个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但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还有的搞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甚至是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如在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清单”上,“山头主义、一家两制、封闭式权钱交易”等赫然在列,充分说明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严明党纪箭在弦上。  

严明党纪的重点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他还特别指出:“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这里所说的“三大纪律”,正是把握十八大后纪律建设重点任务的主题主线。  

政治纪律是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仅在《摘编》第三部分,“政治纪律”一词出现16次,堪称最突出的“关键词”之一。执纪实践是检验治党思想的最佳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在机构改革中创设了全国唯一的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2014年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23件、涉及355人,占立案总数的14.5%,同比增长602.1%;青海省委2014年在全省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处置不合格党员583名;2014年,西藏自治区对严重政治违纪的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区通报6起政治违纪典型案件,引起强烈反响。  

组织纪律是要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我们看到,《摘编》第三部分对组织纪律的阐释篇幅足、分量重、立意深,充满新知创见。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事实确实如此,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遇到重要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八小时之外”则“神通广大”地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也没跟组织说一声,为“因贪而裸,因裸而逃”埋下祸根。因此,2014年,中央规定“裸官”不得在五类岗位任职,各地掀起“治裸”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清裸”工作基本完成,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子女不愿“弃裸”者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财经纪律是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把财经纪律称为“过去不敢碰的高压线”,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现在却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他还深入浅出地举例说:有些人一到节假日甚至不是节假日,带着一大家子公款消费到处跑,到了“财政成了私家钱包,财政局长成了管账先生”的地步。更有甚者,对于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救命钱”,也敢下手。大量腐败案件表明,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不归之路,法纪防线中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就是财经纪律,许多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源头是财政资金“跑冒滴漏”。比如北京市纪委2014年通报的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中,某村会计挪用资金1.19亿元,某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主任挪用公款2400万元。通过清扫这些群众身边的“巨贪蝇祸”,显示了严明党纪的坚定立场。此外,新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剑指每年近5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收紧财经纪律“口袋”的最新注脚、减少财政资金寻租和“围猎”空间的釜底抽薪之策。  

依规治党的趋势前瞻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齐头并进,是十八大后不断强化的反腐新常态,也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的新常态下,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摘编》窥斑见豹,可以看到依规治党、从严执纪的三大发展趋势。  

注重纪律执行。综观《摘编》的要旨宏论,“习氏执纪观”可一分为三:一是“无条件”,即“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二是“真带电”,即“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零容忍”,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之,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一堆纪律不如一次执行。正是在党纪党规“落地”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断增强政治信用,树立纪律权威。  

注重“与法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既强调“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又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因此,五次全会要求,把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纪检体改”成果制度化,抓紧修订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有机衔接。此外,《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保留受贿犯罪的“生命刑”、加大对行贿人的“财产刑”等,也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法治助力”。  

注重更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这一重要思想也在四中全会《决定》中固化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规党纪要求更高、标准更严,更体现在严格执纪和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上。如,2014年多起通报出现“通奸”一词,尽管其在刑法和相关法律未被定罪,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却有惩戒规定。再如,对领导干部“七连降”的断崖式纪律处分昭告天下:即便没有违法,但触碰了纪律高压线,也要付出沉重代价!因为这些纪律处分打在了社会声誉、政治生命等“七寸”之上,充分展示出越往后执纪越严、标杆越高的政治规矩和治党路向。(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突破口,执行多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成为“打虎拍蝇”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前提,也代表了治理腐败的重大创新成果和实践方向。《论述摘编》第四部分“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为把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牛鼻子”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委担当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要建构起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责任长城”,首要的是党委必须担当主体责任,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党风廉政建设“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  

增强主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地提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常言道,“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强调主体责任,就是要破解“老大难”,切实加强党委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根据《论述摘编》可把握其要:一是“全面领导”地位,即“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不抓失职”意识,即“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2014年,中央纪委主要负责同志6次主持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分赴地方约谈省市党委书记,就是要“面对面、点对点”地推动党委增强主体意识。  

把握责任内涵。对于“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五个方面“责任清单”:一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同时,他还举例指出,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是开会讲话、签责任书就万事大吉,或是疏于管理监督、放任一些人滑向腐败深渊,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队伍和风气。如据日前中央纪委公布的对联通、神华等央企的专项巡视情况,央企领导在采购、并购环节内外勾结搞权钱交易甚至权色交易,带病提拔等问题多发。这说明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国企反腐恰逢其时,主体责任的“紧箍咒”必须常念勤念。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必须抓住党委“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因此,《论述摘编》要言不烦地对“主体责任怎么抓?”做了回答:一是抓结合,如把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二是抓示范,如“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抓整改,如“巡视整改落实的情况都要‘回头看’,要揪住不放”。这些方面既是担当主体责任的现实路径,也是衡量主体作用的具体指标。  

纪委扛好监督责任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载体。学习领会《论述摘编》可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体制改革”如何“落地”高度重视,对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履职尽责提出高标准、新要求,对在改革背景和治党要务中落实好监督责任寄予厚望。  

落实改革任务是要义。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体两翼”之一,是评估纪检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从正反两面阐明“改革促监督”的任务和意义。首先,剖析了“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牵制较多”、“一把手腐败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等传统体制存在的问题。其次,强调“这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由此,改革设计突出“一权、两性、三化”,即“保证纪委监督权的行使”、“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和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际操作中强化立行立改,密集出台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常规巡视全覆盖提前完成,专项巡视快步紧跟,中央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盲点”被填补,查办案件和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两个上为主”稳步推进……改革对强化监督的牵引力愈加凸显。  

提高履职能力是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摘编》中两次谈到“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对充分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战略性部署、结构性思考,并就“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做出具体指示,如强化惩治腐败即“各级纪委要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即“更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即“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这些论述奠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主责的总基调和大方向,也是对“纪律部队”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标杆。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通过“三转”实现“强身”,纪检监察室分别增加了50%和36%,监督执纪人员分别占比近70%和60%。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结案数和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数,均达到纪委恢复组建以来的最高值,彰显了聚焦主业认真履责的综合效应。  

打造执纪铁军是保障。铁的纪律需要铁的执行,铁的执行依靠铁的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扛好监督责任的前提,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殷切期望: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中央纪委以上率下,祭出自练内功“组合拳”,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教育要严、管理要严、查处要严、问责要严、自律要严”的“五严”要求,部署开展委部和各地纪委自建培训中心摸底自查工作等。特别是2014年共计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将“防止‘灯下黑’、打铁自身硬”等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责任重于泰山,追究责任就要泰山压顶;责任高于一切,追究责任必须压倒一切。《论述摘编》第四部分所释放出的层层传导压力和保持问责高压的强信号,是理解“两责共担”新常态的“关键之匙”。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建构起从“第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严密链环,防止主体缺位、责任缺失,防止高压追责成了“空头支票、哑炮空弹”。  

分解责任要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特别是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看到,各地区各部门纷纷结合实际,着力探索责任分工分解的新办法。如四川省《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采取项目化分工表形式,明确7个方面、56项具体工作由省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对应落实给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追究制度要完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我们知道,四中全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种治权思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样有效。日前,中央纪委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在中央纪委网站亦谈到,五次全会已发出明确信号,2015年将是“责任追究年”。应乘势而上,研究制定“两个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无论领导干部岗位或职务如何变动,该追责的都要追究;明确责任追究案件启动程序,责任追究由谁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等,为“追责年”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问责重点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负责人是干什么的?”这充分说明,责任追究要突出“腐败重灾区”和“主要负责人”这两个重点。因此,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给予党政纪处分466人,立案侦查68人,童名谦因玩忽职守获刑5年;2014年1月至11月,出现塌方式腐败的山西有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落马,同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41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彰显了反腐无禁区、问责不设限的立场。此外,中央纪委2014年严肃查处了阳宝华、徐才厚、周永康等退休高官,赵少麟在接受组织调查时退休已8年,不但打破“退休大吉,落袋为安”,也形成倒逼“收手收心”的强大震慑。(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五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至今言犹在耳:“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到规范出访……八项规定本身就是“正风入微”的新样本,开启了“改变中共、改变中国”的革命性时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第五部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深刻理解当下的“新风新政新常态”提供了原创思想和原始依据。    

深刻理解作风建设的战略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全党同志一定要从这样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基于这样的战略认识和大局意识,才能对作风建设的历史使命、根本任务和重大意义做出准确判断。  

顺应民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如果领导干部弄不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如果‘四风’问题蔓延开来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那后果就严重了。”可以说,八项规定担当了“破墙锤、封刀鞘”的重要使命。美国《星岛日报》社论称,自从中共十八大闭幕以来,中共执政团队身体力行“约法八章”,意在打造反腐、亲民、尚俭、改革的形象。在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下,作风建设成为链接党的建设资源、有效传导压力的“路由器”和风向标。  

倒逼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息息相关。许多问题,看起来是作风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他还举例说,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有效采用信息化技术,保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等,就有大量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做。在这种战略方针下,“中央纪委一键通”的互联网平台横空出世,“开门正风、上网执纪”蔚然成风。“网龄不长”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接连获得“中国最给力党务政务网站”、“最具影响力政府门户奖”等。美国《洛杉矶时报》还报道称:中国共产党想出了一个21世纪的解决办法,利用手机应用程序(APP)将最新反腐信息送到用户的手机上,每20分钟就发送一条。实践证明,中国“纪律部队”以新机制打通群众参与反腐的“最后一公里”,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在互联网新媒体上有效延伸,党心民心在网络监督改革中不断激发和凝聚正能量。  

严明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立规矩守规矩,是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重大战略指针和重要实践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他还指出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其定位就是对中央政治局的“新人新办法”。而且,“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也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守纪律讲规矩上升到新的高度,并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法律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通过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广大党员群众普遍感到“党的好作风好传统又回来了”,这是遵规守矩的集体效应,也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明显效果。  

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2013年初,新加坡《联合早报》刊文评价习近平首次出访时,特别注意到中国新领导人作风之变:“这一路的讲话,套话少了,比喻多了;道理少了,个人的理解多了;‘大论’少了,小故事多了。”这只是被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习氏新风”之一角。由此及彼,听言观行,方能全面把握《摘编》有关作风建设的思路和原则。  

以上率下的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八项规定“指导思想是从严要求”,“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他谆谆告诫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八项规定发布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赴广东进行了十八大后第一次离京考察,用实际行动为八项规定“打样”:深圳考察行程约150多公里,途经多条交通主干道,全程不封路限行;向邓小平雕像敬献花篮未封路清场,没铺设地毯,前来游玩的游客大呼意外……这,就是榜样的力量,就是责任的担当,就是“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故事起点!  

小中见大的问题导向。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摘编》中收录了他作为“作风建设总设计师”的“第一人称”告白,如“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中央八项规定都抓不好、坚持不下去,还搞什么十八项规定、二十八项规定”;“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中秋节中央纪委抓月饼,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是抓这后面隐藏的腐败”,等等。正是在这样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之下,公款月饼、贺卡、鞭炮等“小微题材”,成就了共产党人作风转变的“宏大叙事”!  

行胜于言的实践特色。作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言行、知行、德行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一段精彩阐述:“抓‘四风’要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抓党的建设要从‘四风’抓起。办好一件事再办第二件事,让大家感到我们是能办成事的,而且是认真办事的。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全党。大家担心防范‘四风’的制度能不能建立起来,是不是有用,是不是‘稻草人’?行胜于言。”今天的作风建设始终在“群众眼皮子底下”,有效增强了党的公信力。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所有数据均在2013年高位运行基础上接近翻番。特别是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横下心来正风肃纪的“外溢效应”,倒逼党员干部知止、收手,群众眼中“看得见的歪风”在加快销匿之中。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作风大考”,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正在做出最好的“回答”。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研读《摘编》可知,作风建设战略定位已成,基本原则已定,那么,以怎样的战术安排和行动要求,才能打赢这场持久战、攻坚战?  

抓常。解决“四风”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常,就是要经常抓、见常态。作风建设,重在经常,必须常常抓。”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常抓不懈,即“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二是紧抓在手,即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分析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干群关系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际工作中,持续抓节点、抓日常,以突出问题的“清零效果”带动作风全面好转,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常抓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日前,中办、国办联合派出12个督查调研组赴16个省区市、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6个中央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督查调研,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常抓不懈、严防反弹,类似的专项治理、专题督导等已在各地区各部门常态化。  

抓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细,就是要深入抓、见实招。作风建设,重在抓细节,必须环环抓。”我们看到,中央纪委宣传部主抓的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登陆央视,抓住万庆良、付晓光等典型案例进行“原生态”剖析,在事实真实、细节真实中形成深度教育警示;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抽调1300余人,组成400多个暗访组,到机关食堂、农家乐等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线索753条,查实问题291个;浙江省杭州市纪委通过到名胜古迹抽检车牌等举措,细致入微地排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腐败”;福建省永泰县纪委组成督查组,到土特产专卖店细查销售发票,捕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公款送礼等违纪线索……正如《联合早报》刊文所称,“习式整风”最大新意在其“实”,就是将整风目标确定在可以具体检测的项目上。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作风建设实践中已成广泛共识。  

抓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长,就是要持久抓、见长效。作风建设,重在持久,必须反复抓。”因为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证明,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存在一个“一抓就好、一放就松”的怪圈。所以,正风肃纪必须抓长、长抓,久久为功,孜孜以求。这方面的典型是中央纪委官网建立的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公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具有公告栏和荣耻榜的双重定位。定期“刷数据”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对党员干部知止、知戒、知惧,起到直抵人心的倒逼作用。而且,每月动态更新的数据库,可让决策机构洞悉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科学制定出后续行动方案。如2013年10月的月报中,公车违规使用查处数量占到31.7%,占比最大。公车问题“上榜”引起广泛关注,反映出当时“领导干部认为用公车不违规且法不责众”的心态,促使加大治理力度,为新一轮公车改革方案“打了前站”。  

共同关注作风建设的推进方向

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标的“第一声集结号”。王岐山同志曾指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八项规定要做成本届向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上交的‘名片’”。细读精研《摘编》,可进一步领会正风肃纪的目标方向和愿景。  

两种力量相互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可以预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新方略为代表,正确理论和创新理念的“真理力量”不断彰显,必将与作风建设呈现的“人格力量”相互映证,成为一个大党走上强党之路的重要标志。  

两种手段共同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标本兼治,既治标又治本。治标,就是要着力针对面上‘四风’问题的各种表现,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治本,就是要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由是观之,一手抓严格执纪监督,以钉钉子的精神与“四风”顽疾“死磕”,一手抓常态化制度建设,针对干部“办公室内外、八小时内外”的问题源扎紧“规矩笼子”,将成为打造作风建设“升级版、加强版”的必由之路。  

两种风气一体净化。党的作风与社会风气相互影响。习近平总书记辩证指出:一方面,“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另一方面,“不良习俗根深蒂固、无孔不入,很容易给党员、干部带来不良影响,绝不能小视。要旗帜鲜明同陈规陋习、顽瘴痼疾作斗争,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诚如众见,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使得全社会面目一新:会议开支大幅缩水,公务消费奢费减少,高档饭店“放低身段”,奢侈品消费遭遇寒流,炫富晒奢的任性行为如过街老鼠……长此以往,一如《摘编》所载:“抓了中秋节抓国庆节,抓了国庆节抓新年,抓了新年抓春节,抓了春节抓清明节、抓端午节,就这么抓下去,总会见效的,使之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假以时日,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新生态终将呈现在世人面前!(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高波)  

  

用行动证明“有腐必惩”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六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第六个专题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字里行间透露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对腐败分子的痛心疾首,对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该专题共22段论述,阐明了惩治腐败的基本理由、科学态度、目标任务,强调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有腐必惩”,“我们用行动证明,我们是说到做到的”等内容,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正确方向,也为党内外、国内外正确判断我国反腐败走势提供了权威依据。  

惩治腐败这一手始终不能软

2014年,中央纪委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达68人。特别是一年内打掉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四只“大老虎”,终结了“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反腐上限论”,广受好评。  

打虎创纪录,是习近平总书记力主惩治腐败的必然结果。从他2013年1月22日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到2014年10月16日强调“我们惩治腐败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软”,惩治腐败这一主题没有变,变的是以“始终”强调了时间上的连续性、持久性。在《摘编》第六个专题中,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以下四个问题的答案。  

一是惩治腐败的依据问题。他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坚决查办案件,不是要和什么人过不去,而是要严肃法纪,否则,党和人民、党纪国法是不会答应的。“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无论是云南老干部坚持不懈举报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还是海南等地干部群众以燃放鞭炮方式庆祝腐败分子落马,都说明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  

二是惩治腐败的作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诛一恶则众恶惧”,强调了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言简意赅。“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不能纸上谈兵、坐而论道,而应真刀实枪,敢于亮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查处一个,往往能起到警醒一片、教育一片、挽救一片之效,惩治腐败是遏制腐败的必由之路。  

三是惩治腐败的目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6月26日指出:“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尚未有效遏制。我们的目的就是遏制”,“要有忧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公布顶风违纪典型案例,以及巡视组发现的顶风作案现象,都说明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需要下大气力。  

四是惩治腐败的期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软,即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一部分人与个别媒体以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为由,主张“反腐节点论”,人为割裂治标与治本、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有机联系,扬治本、预防腐败而抑治标、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一周的2014年10月16日指出:“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使有问题的干部及早收手、收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他又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这些论述发出了惩治腐败是常态的明确信号,意味着“反腐节点论”的破产。广大党员干部切不可误判形势、误入歧途。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态度决定一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在22段论述中,他3次强调“有腐必惩”,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含糊,并从多个角度揭示了“零容忍态度”的丰富内涵与具体要求。  

一是不论什么人腐败,都要惩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针对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打苍蝇多,打老虎少”的疑虑与议论,他结合案件查处情况指出:“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针对一些群众反映“老虎”离得太远、“苍蝇”每天扑面,他强调,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说:“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过,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我们用行动证明,我们是说到做到的。”十足的底气,源自2013年不俗的反腐成绩单——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  

二是不论什么领域的腐败,都要惩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不能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军队是拿枪杆子的,更不能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徐才厚、谷俊山等军中“老虎”相继被查处。2015年1月15日,解放军权威部门公布了2014年16起军级以上干部重大贪腐案件。媒体评论,军方一次通报如此规模军级以上落马干部,在军史上实属罕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军队中铁腕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总书记还对伸向司法的“黑手”说不,要求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不论什么地方的腐败,都要惩治。习近平总书记痛斥:“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他严令:“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新华社2013年7月报道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特大扶贫系列腐败案,揭露该市10名扶贫官员贪污扶贫款问题,数目之巨大,手段之赤裸,性质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四是不论什么形式、类型和性质的腐败,都要惩治。要求既剑指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问题,又叫板特权现象、特权思想,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他认为,“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要求“严肃查处用人腐败”。2014年媒体曾报道江西省政协某副主席的妻子、女儿、女婿全是政协委员。此后,其妻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取消政协委员资格,其女婿因涉嫌违规提拔与履历造假,被免去相关职务。  

五是不论多少数量的腐败,都要惩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6月26日指出:“一年多来,比较一下,已处理了几十个部级干部,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2014年10月23日,他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些论述掷地有声,让腐败分子不寒而栗,给干部群众吃了“定心丸”。  

将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这是国际追逃工作进入新阶段的一个成果。2014年反腐的一个重要亮点,在于拓展了反腐败国际战场,利用APEC北京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与腐败分子“青睐”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全年共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有网友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称为“中国最好的办公室”。  

追逃追赃工作的换挡加速,源于习近平总书记的大力推动。媒体统计报道,仅2014年11月,他就在参加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G20峰会期间,在会晤美国总统奥巴马、加拿大总理哈珀时,在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期间,先后7次提及反腐败国际合作、海外追逃追赃等话题,得到了各国的支持。《摘编》第六部分的22段论述中,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占了整整4段,是专题最集中的话题之一。这4段论述既揭示了为什么要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又说明了具体怎么加强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  

为什么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是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针对一些腐败分子把外逃作为后路的打算,他撂下重话:“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决不能让其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要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既打国内的“老虎、苍蝇”,又猎捕外逃的“狐狸”,反腐的天罗地网编织得更加严密,腐败分子已被“釜底抽薪”,确实应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具体怎么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情况的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引渡、遣返规则,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反腐败最新动态,提高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他还要求中央媒体打好“舆论战”,及时发声,对一些证据确凿、定性清晰的外逃腐败分子,可以考虑向全世界公布,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之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进一步增强震慑力。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从七个方面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其中第六个就是“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如此浓墨重彩地凸显追逃追赃,为近年来所罕见。有理由相信,一批重点个案将取得突破,一批外逃腐败分子将回国服法,一批企图外逃者更将死了外逃之心。(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教授邓联繁)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力度不断加大,震慑效应凸显。2014年,常规巡视实现了全覆盖,并启动了专项巡视。可以预见的是,2015年的巡视工作将密度更频、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打击更准、力度更大。那么,巡视将在哪些部门“寻虎找蝇”?会发现哪些突出问题?对哪些地方和部门杀个“回马枪”?《论述摘编》第七部分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为用好巡视这把“利剑”指明了方向,也为社会各界了解“巡视”工作提供了答案。    

巡视体现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权宜之计,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那么,如何用好“利剑”呢?习近平总书记首先强调的是“巡视工作要明确职责定位,巡视内容不要太宽泛,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进行”。他要求中央巡视组“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体现出问题导向。  

尽职履责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摘编》两次提到巡视组的责任,一次是:“中央给了巡视组尚方宝剑,是‘钦差大臣’,是‘八府巡按’,就要尽职履责,不能大事拖小,小事拖了,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另一次是:“要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他要求中央巡视组当好“钦差大臣”、中央的“千里眼”,善于发现问题,找出“老虎”、“苍蝇”。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成绩有目共睹,各省区市巡视组也出手不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共发现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1528件,是2013年的7.5倍;涉及县处级干部问题线索3853件,是2013年的5倍。成绩单的背后,是巡视组责任的落实。  

突出重点强监督。《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谁”;二是发现“哪些”问题。就发现“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切实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巡视监督,有利于防止一把手异化为独断专横的“一霸手”。而就发现“哪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了方向,即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四个着力”体现了“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想,大大提高了巡视的针对性与威慑性。  

不加遮掩说问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愈演愈烈”。“有的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2月4日、5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和第八巡视组分别向东风汽车公司、中国联通反馈专项巡视情况。这种戳到“痛点” 的反馈方式,让一些腐败分子坐立不安,而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他指出:“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时,要直指问题,一五一十把问题抖搂出来,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责成其认真整改。”只有这样,巡视才能有权威、有威力,才能不挫伤群众的期待。  

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2014年,中央纪委对巡视移交的万庆良、谭力、武长顺、陈铁新、隋凤富、梁滨、朱明国等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正当人们在细细盘点2014年反腐成绩单时,2015年反腐已经揭开了序幕。2015年1月4日,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杨卫泽的问题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  

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是巡视工作的“三部曲”。其目的就是要“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并且要“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几轮巡视下来,巡视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可以预见,巡视“利剑”将更加锋利,今后的运作也将更加成熟。  

巡视组加强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一方面是“压担子”,即要求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在巡视立场上讲忠诚,做到秉持信念坚定不移、严守规矩坚定不移、忠于职守坚定不移;在巡视纪律上讲干净,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在巡视责任上讲担当,做到无愧于党的事业、无愧于群众期望、无愧于岗位职责、无愧于职业操守。另一方面是“回头看”,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不是一巡视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既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又对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形成更大震慑。  

被巡视对象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巡视不是走马观花、请客吃饭,对指出的问题,被巡视单位不能无动于衷。发现问题只是巡视“三部曲”的第一部,而整改落实到位才是巡视的目的所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被巡视对象高度重视巡视反馈的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类处置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发出问责警告:“因巡视成果运用不到位又发生重大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第一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整改,要找省委书记说事,加强对省委书记的问责”。  

组织监督部门放开手脚,“利剑”出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不要怕问题多,问题多的单位可以把握节奏。要一网打尽,有多少就处理多少。这就给用好、用足巡视成果定了调,为相关部门运用巡视成果提供了尚方宝剑,指明了努力方向。习近平指出,在选人用人方面,中央组织部要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匡正用人风气;在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方面,则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  

在《论述摘编》第七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涉及巡视定位、巡视内容、巡视组组长等多个方面,同时也对创新巡视形式、完善巡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创新巡视形式,打造“巡视110”。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各巡视组的“麻辣”反馈引起社会关注。如,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神华集团反馈时指出,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形成“链条式”腐败;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黑金”、“黑洞”、“链条式”腐败等问题反映出相关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更体现出巡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利剑”高悬的震慑力。巡视“利剑”不能挥空,被巡视单位要有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后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危机感、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专项巡视可以增强巡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落实全覆盖要求,形成更大震慑力,并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就像公安系统的110、路面巡警制度”。在巩固和深化专项巡视方面,习近平提出要“更加机动灵活,根据动静随时就去,让人摸不着规律。把握专项特点,抓住专项重点”。  

完善巡视体制,形成全国一盘棋。党章规定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开展巡视。党的十八大以前,两级巡视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切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从“指导”到“领导”,一字之变,更有利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新格局。  

修订巡视条例,实现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条例是党内法规重要组成部分,要及时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聚焦中心、坚持“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善用巡视成果等写入条例,不断完善巡视制度,更好依纪依法巡视。巡视制度体系以党章为根本,以巡视条例为主体,以配套制度为支撑。抓紧修订巡视条例,吸收固化巡视实践中的新经验,有利于增强巡视条例的时代性,也是完善巡视制度体系的关键所在。(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教授邓联繁)  

 

扎紧制度笼子制约监督权力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八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种要素和力量的共同努力和作用,但是制度无疑是关键。《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第八部分,清晰地回答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何以重要、如何构建制度和怎样落实制度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没有健全的制度,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而“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这旗帜鲜明地道出了制度在制约权力、反对腐败中的重要地位。对于这一论断,习近平总书记着重从三个不同角度加以阐述和分析:  

一是从性质角度。本质而言,制度就是规则,就是规矩。制度在反腐败中的重要性,根本上源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之所以更带有根本性,是因为通过制度可以从根源上切断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的不正当勾连,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腐败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和私用,制度正在于要建立不因人而异的统一规则,让权力受到有效约束,并对违者加以严厉惩戒。制度更带有全局性,是因为只有厉行制度,避免各自为政和各行其是,才能保证权力要求的统一和行使的统一。制度更带有稳定性,是因为制度有刚性和可预期性,不随一些人意志或者局部的变化而改变,不会朝令夕改。制度更带有长期性,是因为制度一经施行,便具有持久的约束力和导向性,可以保持对权力约束的持续性和长久性。制度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它在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和监督权力中所具有的优越性,从而也使它在反腐败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  

二是从历史角度。制度在约束权力和反腐败中的重要性,也可以通过我国历史上的反腐经验得到佐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古代很早就有监察、御史、弹劾、谏官等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有不少在历代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三是从现实角度。相比于性质分析和历史经验,我国现阶段反腐败现实更能显示出制度的意义和价值。梳理现有腐败案件,可以发现,诸多腐败之所以能得逞,固然与腐败分子的思想修养不够、道德水准不高有关,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在一些领域,因缺乏严格的权力运行制度和权力监督制度,或者制度漏洞多且大,为掌权者腐败创造了条件。因此,要治理腐败,就必须堵住制度漏洞,建立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并保证切实得到实施,让官员无法腐败、不能腐败。如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纵使腐败分子有贪腐之心,恐怕也难以将其转化为贪腐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些年和最近揭露出来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都是触目惊心的,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之所以会弄到这个地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制度结构应是立体的、综合的

依靠制度有效防治腐败不易,构建科学的制度更难。在《论述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揭示了构建权力入笼制度的相关要求。首先就是要有完善的制度结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制度是立体的、综合的。《论述摘编》第八部分清晰表明,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下列制度:  

第一是权力配置制度。权力过大、集中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是防范腐败问题的重要制度。要划定公共权力的范围,这是权力配置的基本前提。公共权力边界不清,就可能会出现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的混同和滥用,从而出现腐败。“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这是权力配置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于确应由公共机关享有的公共权力,要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  

第二是权力运行机制。权力运行涉及面广泛,需要多项制度。针对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要健全和完善一些重点制度。要强化重要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于重要事项,要避免一人或少数人决策或决定。当前,针对查处的腐败案件中一把手比例过高问题,就在于“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要健全施政行为和政务公开制度。《论述摘编》第八部分数次指出公开透明的重要性,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求施政行为和政务皆要公开公正。凡“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有多少需要保密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完善权力程序制度。程序是权力行使的方式方法,是权力运行的轨道。程序明确、流程固定、方式确定,可以保证权力行使不会脱离正常轨道,没有机会滥用。  

第三是权力监督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因此,“监督”一词在《论述摘编》第八部分中出现的频率极高。要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让监督覆盖权力触及的每个角落和各个环节。要增加监督者的相对独立性,强化监督者的责任,提高监督的实效。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  

第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失职违法者和腐败者进行强有力的惩治,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腐败者的追究力度和频度,对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究。要建立和完善外逃人员数据库,建立统计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平台,加快与外逃目的地国签署引渡条约、建立执法合作,既让外逃腐败分子能够受到应有惩治,也“使企图外逃分子丢掉幻想、望而却步”。  

制度设计应合乎恰当标准

制度有好坏之分,也有高低之别。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制度的完整性,而且十分注重制度的合理性。从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论述摘编》第八部分着重指出当前的制度建设要注意三项要求。  

一是制度要细。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发展和建设,我国大的制度框架和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不少制度尚不够细致,存在一定的疏漏,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习近平总书记十分生动地指出:“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因此,我国的制度建设要从粗放向精细转化。  

二是制度要精。“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  

三是制度要变。有效的制度必定是随时间、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的,这对处于快速发展变化的我国而言更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好已有相关制度的梳理工作,并分别加以处理。对于“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严肃纪律,形成刚性约束”。相反,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该修改完善的就修改完善,该废止的就废止,该制定新的就制定新的”。  

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保证执行一视同仁

实践证明,好的制度只是迈出的第一步,制度落实不可或缺。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不仅高度重视制度的落实,而且指出了制度落实的要求。他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为提高制度落实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提出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加大落实制度的力度。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另一方面,要保证制度执行一视同仁。他要求“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伟东)  

 

守住拒腐防变的政治生命线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树新风、推新政、开新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政治基础和社会道德基石。《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第九部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理想信念、精神支柱、党性修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系统阐释,并频现“生命线、红线、底线、防线”等关键词,仿佛一次对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特殊巡礼,亦如一堂令我们终身受用的必修党课。    

安身立命应把握“五个一”

理想信念坚定而有恒,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也是好作风最明显的标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以下五方面内容,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基本功”:  

“一个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反之,有的高级干部却“三观尽毁、知行分离”,成为塌方式腐败的“塌方点”。《解放军报》曾如是评论周永康、徐才厚案:“很多人开始思考,信仰是什么?我们加入党组织是否必然产生信仰?”;“因长时间不‘清洗过滤’,心智沾染了‘雾霾’,导致把不住关、托不了底,最终落得人仰马翻的下场。”可见,要战胜“精神雾霾”、加固“精神支柱”,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决不能让自己成为“失魂落魄”的信仰迷徒。  

“一种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极度空虚,热衷于算命看相,请人指点迷津。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各级党员干部应记住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  

“一堂课”。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的异化现象令人担忧。如一些地方的民主生活会被诟病为“像有脚本的演出、彩排后的话剧”。因此,十八大后,中央政治局常委全程参加并指导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树立了党史上的新规矩。可以说,这不但是给省部级干部补了一堂重要党课,也是给全党上了一次关于群众路线和作风建设的公开课。  

“一盏灯”。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必须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点亮党员、干部心中的明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把住思想政治“总开关”,才能以理想之光点亮人生,以信念之炬照亮道路。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回到了曾插队7年的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大队。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回忆说:“15岁来到黄土地时,我迷惘、彷徨;22岁离开黄土地时,我已经有着坚定的人生目标,充满自信;作为一个人民公仆,陕北高原是我的根,因为这里培养出了我不变的信念:要为人民做实事!”正是因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有了一生不灭的理想明灯,才能凝神静气、行稳致远,矢志不渝地踏上为人民服务的沧桑正道。  

“一个理”。正所谓“道不远人”,在《摘编》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结合亲身经历“掰开了揉碎了”,给我们细说安身立命的大道明理。比如,“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有些人觉得自己当公务员收入不高,约束又多,同在企业工作或下海经商相比牺牲了很多,认为这就是奉献了。客观地说,这也是奉献,但这种奉献只是站在个人角度来认识的。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等等。这些接地气、有人气的“习氏新语”,给我们送来的人生哲理、从政至理和处世道理,必须内省外化之、深思笃行之。  

战胜自己必须“三严三实”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抗御腐败,既是攻坚战,也是攻心战。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独到精深的阐释:“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希望同志们‘吾日三省吾身’,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他所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正是领导干部必须躬身践行的作风新要求和勤廉新标准。  

严字当头,持守从政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可以说,这“三严”是从政的内在要求,指向的是主观世界的改造,只有从修身、用权、律己等方面“练好内功”,永远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信条。  

实处着力,找准立业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不好高骛远;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三实”与“三严”相互支撑,是我们立业的行为取向,指向的是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发扬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才能在实践中“修炼”自己,不断取得新业绩新成效。  

守住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频繁使用“底线、戒惧、敬畏”等核心概念。他提醒“当官是高危职业”,“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提出“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提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等等。连贯地看,“三严三实”是对底线观、敬畏感和戒惧心等概念的集大成,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一脉相承,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指针。总之,只有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人民,坚守道德高线和行为底线,把握政治大局和从政小节,才能把自己“武装到牙齿”,炼就百毒不侵的“不坏金身”,才能战胜自我,立于不败之地。    

反腐倡廉要抓“三大建设”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从《摘编》第九部分的论述可见,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十分重要。  

一是廉政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十八大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步入快车道。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廉政漫画专栏,挂出河北邱县农民漫画佳作;创办“聆听大家”栏目,记录莫言、二月河等大家谈人生、谈历史、谈文化、谈反腐,打造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大讲堂。主流媒体也掀起廉政文化潮,如中央电视台播出反腐历史剧《大清盐商》、文化纪录片《鉴史问廉》等,反响热烈。  

二是思想道德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坚持从教育抓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此,他提出“三个抓好”,即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反之,“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当了庸官贪官要被戳脊梁骨。他曾对北京大学师生谈道:“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这是对党和国家建设者的殷切期待,亦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回炉、党性回勇的特殊训诫。  

三是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作风建设总设计师”,多次发出振聋发聩的时代强音:“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是根本。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没有了这些,就是无本之木。”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正风反腐回归民本、回应民意、回暖民心,中国共产党将获得不竭的治党助力、兴党活力、强党动力!(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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