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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金矿事故45人被追责问责 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亟须压实

  • 发布时间:2021-02-24 16:39:23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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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文佳 黄秋霞

日前,山东栖霞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经山东省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1月10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系企业井下违规混存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井口违规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混乱,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同时,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4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巧遇和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目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8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责成烟台市委市政府、栖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矿山出事往往都是大事。栖霞金矿事故1个多月后,同样在山东烟台,再次发生了金矿生产安全事故。2月17日,山东省招远市夏甸镇上东庄曹家洼金矿在井下检修过程中因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

据悉,目前该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已经结束,应急管理部责成山东省政府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组织对全省所有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开展拉网式检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对烟台、临沂、淄博、济南等4个非煤地下矿山相对集中的地市进行为期5个月的重点督导,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同时,部署全国8174处非煤地下矿山、7278处尾矿库逐矿逐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据有关统计,今年以来,全国煤矿、非煤矿山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突显严峻,防范重特大事故,矿山安全仍是重中之重。

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近期矿山安全事故多发,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如煤炭供需局部偏紧,多种矿产品等原料价格上涨,刺激一些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甚至违法违规生产;也有内部管理的问题,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生产轻安全,一些国有企业多层级管理,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制度措施和现场管理“两张皮”。既有监管效能不高的老问题,如一些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执法重数量轻质量,避重就轻,缺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主动性;也有经验能力不足带来的新风险,一些地区新履职人员对抓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不足,责任容易悬空;部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监管人员配备不足。

此外,国内矿山安全基础总体薄弱,当前矿山安全既面临复工复产、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也有利益驱动违法生产和关闭退出违规设置“过渡期”带来的风险,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可能出现矿产品市场异常波动,造成生产不均衡,事故风险增加。“对矿山安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松懈。”该负责人说。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日前组织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全系统各环节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要求非煤矿山全系统各环节实现自查自检、上级企业检查、安全监管部门督查全覆盖;加强矿山动火作业和爆破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等行为;紧盯生产矿、基建矿和长期停产停工矿等各类矿山,进一步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煤矿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监察执法全覆盖,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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