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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助推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 发布时间:2021-08-11 09:47:21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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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长三角三省一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对于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深化三省一市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谈及沪苏浙皖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时说,区域合作将带动三省一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更好保驾护航。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长三角纪检监察机关合作水平,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6月下旬,上海市纪委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浙江省纪委监委、安徽省纪委监委召开长三角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域合作会议,就全面建立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倒逼各项工作任务务实推进,推动长三角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域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建立监督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建立执纪执法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合作机制”……《协议》中明确建立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的任务措施,三省一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合作中探索以数据赋能监督执纪执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区纪委监委联合吴江、嘉善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吴嘉生态环保专项监督方案》,得益于三省一市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的建立和之前的实践探索。”上海市青浦区纪委常委、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飞介绍,《协议》的签订对于三地联合走访调研协商起到促进作用。

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三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调研,走访职能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在各自开展专项监督、治理的基础上,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同时,推动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领域、内容的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

“三地协作较好地解决了跨区域生态环境分而治之的难题,找到了一条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径。”徐飞说。

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省纪委监委制定《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落实专项监督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作为开展专项监督的行动抓手,凝聚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江苏省、安徽省纪委监委按照相关分工,正着手牵头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合作机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并围绕情况互通、合作调研、共创经验等,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举措。

“下一步,三省一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协调沟通,着力在破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共性难题上找出突破口,推动形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业务共进、事项共议、风险共防’的区域一体化工作格局,以区域合作带动三省一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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