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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纪检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中显担当

  • 发布时间:2017-12-08 1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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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九大召开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系统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安排部署,督促贯彻落实,为广大党员群众树立起了良好的榜样,营造了浓郁的学习氛围。

在学习上用力,当好“带头人”。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纪委常委会议学习范围,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召开3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以“两学一做”为抓手,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党章、抄党章、写体会、谈心得”热潮。建立“十九大精神周学习制度”,每周在干部职工例会上开展“我谈十九大”活动,在网站上发表纪检监察干部对学习十九大感悟和体会文章,确保入脑入心。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200余人进行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一竿子插到底”,做到学习“全覆盖”。

在宣传上着力,当好“解说员”。县纪委书记带头深入挂钩乡镇开展宣讲,以“一根丝”宣讲团为依托,县纪委副书记作为宣讲团成员,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对十九大精神进行解读。按照分片联系制度,纪委常委分别到联系指导乡镇开展十九大精神知识讲座,结合“挂包帮 转走访”编印知识手册,向贫困群众开展宣传,共享发展成果。运用“互联网+”开启宣传教育网络新模式,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介转发、刊载权威解读,制作展板宣传栏橱窗式展出十八大以来的丰硕成果及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思想。同时,县纪委将联合电视台,组织“乡镇纪委书记谈十九大”专访,让十九大精神扎根基层,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在落实上发力,当好“监督人”。把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纳入专项纪律检查和专项工作巡察的内容,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结合县委巡察,开展随机抽查、定向督查、翻阅台账查、走访座谈查10余次,督促各级党组织带领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指导工作实践。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乡镇纪委分别对本单位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党组织通过下发督查通报、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等,切实把学习的压力传到每一名党员。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对77个监督联系指导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领学和跟踪督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在执纪上施力,当好“专责人”。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持续整治“四风”“不作为乱作为”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建强纪检监察队伍,出台《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同时积极推进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派出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职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段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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