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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十个一”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

  • 发布时间:2015-12-29 1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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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昌宁县立即在全县启动“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教育活动,计划用一年的时间,紧扣“十个一”全方位、多角度抓好《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任,纷纷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组织以《党章》《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提交书面学习心得体会,强化学习效果。

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专题学习教育,对照《党章》《准则》《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查找自身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把《党章》《准则》《条例》纳入党校和干部教育学院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围绕《党章》《准则》《条例》内容,在全县上下层层开办党规党纪学习培训班。县级党规党纪学习培训班由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一般党员干部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各单位、各村组织普通党员培训班,培训采取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围绕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等进行。

讲授一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学习教育活动主题,为单位党员干部或者挂钩联系乡镇、分管部门或结对帮扶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党章》《准则》《条例》为专题的廉政宣传教育专题党课。

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教育活动。按照干管权限,结合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分级开展一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廉政谈心教育活动。在廉政提醒谈话过程中,创新谈话方式,采取提问式谈话、测试式谈话等方式,增强谈心教育效果。

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学习教育活动期间,由县纪委组织出题,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以《党章》《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增强其知廉、学廉、用廉的积极性。

开展一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件,采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编印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突出以案释纪,特别是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系统开展点对点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组织一次学习教育访谈活动。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安排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昌宁电视台开设的访谈栏目上谈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及感受体会,并在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昌宁宣传》上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意识。

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各出1个队,参加县纪委组织的知识竞赛,经过层层淘汰,选送优胜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一次廉政节目送戏下乡活动。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编排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节目,深入各乡镇、各村(社区)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将《党章》《准则》《条例》宣传实现无禁区、全履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范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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