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贯彻上级全会精神 >>正文

昌宁:党员干部“五学”新《准则》《条例》全覆盖促廉洁

  • 发布时间:2015-12-31 15:18:52
  • 来源: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昌宁县通过“五学”,实现新《准则》和《条例》学习的全覆盖,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实现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集中开展自主学。全县先由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然后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交流学等方式,让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全覆盖。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二是印发通知要求学。县委印发《昌宁县“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昌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切实抓好《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并开展好“十个一”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三是邀请上级领导辅导学。市委领导在“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议”上,就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宣讲。为全县参会的235名党员干部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辅导培训,同时,建立以县委党校为中心的教育宣传平台,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列入教学计划,不断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四是利用网络全面学。在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转载新《准则》《条例》和纪检监察报刊以及中央、省、市、县相关内容及解读。同时,由昌宁县纪检监察局率先开展新《准则》《条例》知识竞赛,以点带面;今后也将在全县党员干部中举行新《准则》《条例》知识竞赛,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学《准则》《条例》的全覆盖。

五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作为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询问、查看资料、座谈交流形式,进行督促检查,把学习《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 陶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