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全市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二)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的;
(三)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的;
(四)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
(五)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的;
(六)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的;
(七)涉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的;
(八)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中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十)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一)保山市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6号,中共保山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0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6号;
举报电话:0875—2160770;
举报网址:http://jubao.baoshan.gov.cn/(也可进入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网页,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
1.隆阳区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33号,中共隆阳区纪委信访室(区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0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33号;举报电话:0875—2134492;
举报网址:http://jubao.longyang.gov.cn/(也可进入隆阳区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2.施甸县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中共施甸县纪委信访室(县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2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12号;
举报电话:0875—8127070;
举报网址:http://jubao.shidian.gov.cn/(也可进入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3.腾冲市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热海社区观苑小区199号,中共腾冲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91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热海社区观苑小区199号;
举报电话:0875—5136714;
举报网址:http://www.jw.tengchong.gov.cn/hdjl/wsjb.htm(也可进入腾冲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网上举报”网页,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4.龙陵县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城热泉路中段,中共龙陵县纪委信访室(县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3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城热泉路中段;
举报电话:0875—6128855;
举报网址:http://www.jubao.longling.gov.cn/(也可进入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网页,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5.昌宁县纪委监察局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中共昌宁县纪委信访室(县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6781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举报电话:0875—7131697;
举报网址:http://jubao.yncn.gov.cn/(也可进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网上举报”网页,按界面提示,即可进行网上举报。)
(三)各园区纪工委
1.保山工贸园区纪工委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堡路南段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服务用房320,保山工贸园区纪工委,邮编:6780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堡路南段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服务用房320;
举报电话:0875—8997078。
2.市水长工业园区纪工委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七〇七集镇胜利路58号,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纪工委,邮编:6782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七〇七集镇胜利路58号;
举报电话:0875—8884949。
3.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小平田,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邮编:6780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坝小平田潞江镇政府内;
举报电话:0875—2810121;0875—2810221;0875—2810365。
4.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工委
来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工业园区园兴路10号,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纪工委,邮编:679100;
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工业园区园兴路10号;
举报电话:0875—5146099。
三、其它事项
(一)信访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反映问题。
(二)提倡和鼓励属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对确认是实名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属实名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单独执行奖励制度。奖励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案一奖,对经查属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
中共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监察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