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印发〈保山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发〔2016〕33号),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5日,对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农业局
联系电话:17708756575,电子邮箱:bsswd1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1号邮政信箱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17708756576,电子邮箱:bsswd2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2号邮政信箱
三、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17708756577,电子邮箱:bsswd3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3号邮政信箱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7708756578,电子邮箱:bsswd4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4号邮政信箱
五、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7708756579,电子邮箱:bsswd5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5号邮政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