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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 推动监督联系单位抓整改

  • 发布时间:2021-02-18 18:08:4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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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省纪委省监委通过“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曝光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发现7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其中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发现市交通运输局2名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针对该问题,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压实主体责任。

汲取教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月5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局党组会,由局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人员,资财审计科人员,机关纪委及局属单位、交投公司、公交公司财务人员参会,会议围绕曝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牵头,抽调财务人员立即在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内开展一次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财务交叉检查;二是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副局长牵头,对通报中涉及多报销的金额进行清退,对被通报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向市纪委市监委汇报等工作;三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牵头,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财务专业人员,对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人员就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事项进行专题培训。

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市交通局此次暴露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向监督联系单位发出通知。一是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深刻汲取问题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决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二是要求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下乡不缴纳伙食费、公务用车、差旅费和相关经费的审批、报销等重点内容,再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检自查工作,针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坚决纠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将自检自查结果报送纪检监察组。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

强化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一是将在3月份对监督联系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二是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纪检监察组将开展“蹲点式监督”,切实推动整治“四风”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杨晓梅 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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