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3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以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查阅痕迹资料等方式,对7家监督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责部门责任、单位自身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3条,要求监督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就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继续深入宣传发动并组织新冠疫苗接种。二是要认真对近期到过德宏州、瑞丽市的人员进行排查,并按规定办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干部职工离开保山市辖区的,一定按规定进行报备。四是要做好必要的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五是要做好单位办公场所管理、消杀工作。六是疫情防控主责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其他监督单位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