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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第七党支部:以“四抓”推进任务落实

  • 发布时间:2022-01-27 17:30:4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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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2022年全市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努力克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落实“党建+”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全市机关基层党建一流支部建设目标,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第七党支部下发《第七党支部2022年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提出采用步调一致、科学方法、责任到人、深化拓展等方法措施,推进2022年“三大方面八项任务”落实落地。

步调一致抓工作。支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党员的支持理解,支部工作的任务落实,离不开每一名党员实际行动,为此,全体党员必须树立落实“一盘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思想,坚决克服和摒弃“各自为战”“精力分散”等错误言行,始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科学方法抓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市委“七个马上”工作方法,常态化抓好工作推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深入开展“对标达标创标”和“模范机关”创建。

责任到人抓工作。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向机关党委汇报工作,抓好各项党建工作措施落实。认真履行好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纪律委员职责,提高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注重把党建与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有机结合、高度融合,带头落实谈心谈话、讲党课等规定要求,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拓展抓工作。分别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为主落实“党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为主落实“党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工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为主落实“党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切实发挥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示范带动作用。(岳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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