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巩固作风纪律建设,保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函,对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干部职工树立廉洁、文明、节俭新风。
加强教育预防,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的重要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部署本单位本部门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节前提醒教育、节日廉洁短信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常敲警示钟,绷紧纪律弦,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家教家风,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加强作风建设,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要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请示汇报,落实干部外出报备登记,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意识和隐患排查,按照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徐永会 余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