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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强化内部监督 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廉洁防线

  • 发布时间:2024-04-30 16:00:08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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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工作内外一个样,慎独慎微、自警自励,才能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给我们‘八小时’外的生活划出了红线,今后我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形成监督闭环。近期,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保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细节入手,划出纪检监察干部在言行举止、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硬杠杠”,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良好形象。

该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管责任、责任追究等内容。将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违规饮酒等问题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整理列出20条负面清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作风建设要从自身抓起,行为规范都要率先做到,我们以制定‘八小时外’违禁事项开题破局,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坚决防止发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表示。

该市纪委监委以压实责任为抓手,着力抓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谈心谈话、不定期监督检查、督查暗访、走访座谈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实行“零暂存”,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严防“灯下黑”。同时,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87人次,入户廉政家访55人次,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预防。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首次创新建立了“八小时外”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全员填写《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情况报告表》,亮明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家底、报告“八小时外”家事,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问题档案,全面了解掌握分析干部“廉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新路子。

“自身过硬方敢碰硬。”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启全方位“探照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将机制建设、家庭监督和正面引导有效结合,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纪检监察铁军。(吴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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