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工作动态>>市级动态>>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镜鉴自观 清廉自守

  • 发布时间:2024-07-19 09:48:55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让我深受触动,身边这些鲜活的案例警醒了我们。”警示教育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感叹道。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日前,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在会议现场观看《风纪扣松了之后》警示教育片,通报“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的3个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有机结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在每个案例通报后,随机抽取1名干部回答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情形并结合实际谈体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逐一点评。

“作为办公室干部,必须要做到思想上自律、小节上自律、作风上自律,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在会后,参会干部纷纷表示。

“通过案例警示,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摆正个人和组织、权力和监督、自律和他律的关系,把监督看作是一种约束、一种爱护、一种警戒,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操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表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