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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74家单位迎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终大考”

  • 发布时间:2022-11-09 16:09:3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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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检查考核与整改落实、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贯通起来,以考促改、以考促建,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在施甸县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培训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要求。

自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开展以来,施甸县共派出十二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领导带队,分别对13个乡镇、61个县直单位和部门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落实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切实为施甸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此次检查考核,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挂帅出征”,以上率下、从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在检查考核中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纪律,树立良好作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检查考核期间,检查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的方式,围绕被考核单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情况;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情况;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各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及指出问题的情况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同时,对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填报内容、专题报告内容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着力发现虚报、瞒报、弄虚造假、与实际工作不符等问题。

考核的目的在于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子。此次检查考核情况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注重结果运用,提高检查考核实效。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同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

“本次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考核,既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一次‘综合会诊’,也是对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一次‘政治体检’。我们将坚决纠正‘考试过关’的错误思想,切实把这次检查考核作为全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施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赵贵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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